该回答被推举为
「 最佳回答 」
酚邢

实际上,意外保险属于人身保险的一种,在对被保者身故进行理赔时,是可以进行叠加的。换言之,若投保人在不同保险公司投保意外险产品,一旦发生身故情况,受益人可同时向多家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能不能得到理赔的关键在于标的价值。以财产保险为例,一般都是以实际损失金额与被保额度中较低者为赔付限额。简而言之就是当参保者的保险标的只价值1万元,而参保者却为其投保了2份1万元的保险,就属于超额投保,没有必要,理赔时是没办法叠加的。而对于“无价”风险的赔付,一般只以保额为限,投保额度越高,所能获得的赔付自然越多,涵盖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的身故保险等,还由于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标的物本身无额度限制。所以,意外身故险理赔可以叠加。

发布于 2020-11-20
1400
0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