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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轮宜
保险责任主要包括了以下几点:
分主题叠加购买
一般来说,若在境内旅游,购买的旅游保险都是 短期意外险,针对的是游客在境内出行中的意外进行的保障。如今,随着游客出游目的和主题的日益丰富,保险公司也有针对性地推出不同的旅游保险品种,而即便是购买某一款保险产品,游客也可以在这项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叠加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保障。
以平安保险公司为例,平安在国内旅游中就推出了通用的“自助游保险”以及针对不同目的地出游者推出的“ 自驾游保险”、“户外运动险”、“高原游保险”等。以最常见的“自助游保险”为例,保险中就包括了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交通工具 意外身故等基本的保障,而其中如果想增加一些保障内容,还可以增加诸如航空延误、行李证件丢失等保险项目,还可以选择因此获赔的金额,比如行李证件丢失可赔付500或1000元。另外如果在旅行过程有从事高风险的运动,如攀岩、潜水、跳伞等,也可以增加“高风险运动”的投保选项。因此,在购买时,选全面型保险 可分主题叠加购买,可以在基础保险中根据自己的需求增加保障。
旅游人身意外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保险金额给付意外 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旅游人身意外残疾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比例表内所对应残疾项目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并未载明于比例表内,本公司参照比例表内相类似的残疾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低于比例表内的第七级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所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若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旅游意外医疗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以后按90%给付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本公司给付的意外 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若因意外伤害所致医疗费用可从其它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包括 社会医疗保险中从个人医疗帐户中扣减部分)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本公司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于中国境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各项医疗费用均参照国内当地 医疗机构同等诊疗标准进行给付;但必须提供当地使领馆或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保险事故性质确认文件。[2]
分主题叠加购买
一般来说,若在境内旅游,购买的旅游保险都是 短期意外险,针对的是游客在境内出行中的意外进行的保障。如今,随着游客出游目的和主题的日益丰富,保险公司也有针对性地推出不同的旅游保险品种,而即便是购买某一款保险产品,游客也可以在这项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叠加购买自己所需要的保障。
以平安保险公司为例,平安在国内旅游中就推出了通用的“自助游保险”以及针对不同目的地出游者推出的“ 自驾游保险”、“户外运动险”、“高原游保险”等。以最常见的“自助游保险”为例,保险中就包括了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意外伤害医疗、交通工具 意外身故等基本的保障,而其中如果想增加一些保障内容,还可以增加诸如航空延误、行李证件丢失等保险项目,还可以选择因此获赔的金额,比如行李证件丢失可赔付500或1000元。另外如果在旅行过程有从事高风险的运动,如攀岩、潜水、跳伞等,也可以增加“高风险运动”的投保选项。因此,在购买时,选全面型保险 可分主题叠加购买,可以在基础保险中根据自己的需求增加保障。
旅游人身意外身故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本公司按合同约定的 保险金额给付意外 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本公司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旅游人身意外残疾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以下简称“比例表”)的规定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仍需继续接受治疗的,本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第一百八十日时的身体状况,对其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而导致一项以上身体残疾的,本公司给付比例表内所对应残疾项目保险金之和。若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本公司仅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意外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并未载明于比例表内,本公司参照比例表内相类似的残疾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若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程度低于比例表内的第七级残疾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金给付责任。
本公司对同一被保险人所负的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最高以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若本公司累计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旅游意外医疗保障
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以内所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100元以后按90%给付 意外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接受治疗,本公司给付的意外 医疗保险金累计不超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
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若因意外伤害所致医疗费用可从其它福利计划或医疗保险计划(包括 社会医疗保险中从个人医疗帐户中扣减部分)取得部分或全部补偿,本公司仅负责补偿剩余部分,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被保险人于中国境外、台湾、香港、澳门地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各项医疗费用均参照国内当地 医疗机构同等诊疗标准进行给付;但必须提供当地使领馆或法律上认可的机构出具的保险事故性质确认文件。[2]
发布于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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