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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蹈
相信大家都想知道综合意外保险和人身意外保险的区别, 综合意外保险的特点主要有:
1)、短期性: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以一年期为多,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 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 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包括:
1、保险事故发生时,死亡保险金按约定保险金额给付;残废保险多按保险金额的一定百分比给付。
2、纯保险费是根据保险金额损失率计算的;由其其职业、工种或从事的活动决定。
3、保险期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
4、年末末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保险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如40%、50%)计算,与财产保险相同。

发布于 2021-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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