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回答被推举为
「 最佳回答 」
华志风琪
被保险人在首次生效日(2020年11月1日)前已确诊《厦门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的限用约定疾病(具体疾病认定以临床诊断为准),并因此导致的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本产品不予赔付;但其他符合《厦门惠民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保障范围内的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仍可申请理赔。
发布于 2022-01-06
383
0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