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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进行领取的。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且仍未就业的话,就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金。根据人社部发布的《通知》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最长只能领6个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以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3.对2020年1月至陕人社发〔2020〕22号文件下发前符合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但因重新就业等原因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部分可一次性补发。
失业补助金在审核通过后,每月的月底(30号或31号)进行统一发放。
发布于 2022-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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