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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知识普及
(1)缴费
国家规定, 公司都要按照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0.8%到0.85%缴纳生育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无论男女都参保。
(2)领取条件:前9后12原则
生前9个月,不足9个月的,生后一年申报,前提是生育当月必须上社保。并且怀孕的时候仍然在缴费,生孩子的时候就可以报销。
(3)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分为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待遇:生孩子或者流产过程中花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生育津贴:女员工休产假的过程中,按照单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所得的钱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上一年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4)报销比例
备注:
产前检查最多报销1400元,生产后的次月可以报,最长在3个月内,如果超过3个月,单位必须写说明才能办理报销。每月的1-20号内办理。
【产假怎么休息】
6-28周,1个工作日/月
28-36周,2个工作日/月(二周/次月检)
36周起,4个工作日/月(一周/次月检)
产前15天可以开始休假
【津贴怎么算】
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 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 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5)产假天数
一般情况下难产、 剖腹产是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2.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参保地报销
【申请条件】
符合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办理材料】
①《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③《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⑤《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⑥《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⑦《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⑧.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⑨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⑩《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外籍和港澳台参保职工无需提供1-7材料;.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事流程】
①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或4或5、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②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或6或7、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③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10、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④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9、11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⑤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12,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14;
⑥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
【温馨提示】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中心每月5号-25号期间受理
(2)异地手工报销
【重点提醒】
a.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放心在外地就医
①女职工要在预备生育地联系一至两家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机构(国家承认的定点医院。
②用人单位办理在职职工长期驻外异地安置手续
③可在当地自选最多两家定点医院, 北京自选一家定点医院。自异地安置手续生效之日起,只能到这三家医院就医,不能到非定点医院就医(北京市19家A类不用选就能直接持社保卡就医的定点医院除外
请切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前, 慎重考虑后再向单位及社保中心提出变更,因为反复变更比较麻烦,反复变更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员工生育费用是否能足额报销)
b.报销原则:所有费用须女职工先行自费垫付,然后回京手工报销
解析: 员工的医保定点医院变更为在职职工异地安置后,经由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放心到外地自选的定点医院进行一系列产检就诊了,所有产检生育的费用均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在生完宝宝之后,需将各项有关报销单据交给用人单位人事,向社保中心申请手工报销。
c.具体流程
①外地自选1-2家符合国家医疗保险备案要求的定点医院(说明:如果选择的是纯私立母婴医院,所花费用不能走生育报销,只能自己负担)。
②用人单位填写《北京市在职职工异地安置申请表》(一式2份),并拿到自选的1-2家定点医院加盖院方公章,并交回单位人事,单位人事已经在所在区社保中心为办理完毕变更手续
③女职工在外地就医时,需要注意:
保存好孕期产检过程中,每次所发生的处方(诊断证明书)、缴费收据(发票)、药费、检查费用明细单据;(补充说明:因为报销流程是,在外地就医的费用先行个人全额垫付,每一次进行体检产检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上述三项内容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项,都将被社保中心驳回 报销申请
④办理出院时,需要检查院方是否为您开具齐全以下材料: 出院证明(住院证明)、住院费用发票(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或明细表)。收集并保管好以上材料之外,您还需要到就医医院的医保办公室或医保处开具一份证明,证明的主要内容为“本院为xx省xx市(区)x级x等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用于证明您所选的这家医院确属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正规定点医院,证明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和医院上级 医保管理部门公章。
返京材料交给所在单位人事,申请进行生育保险的手工报销,就可以了。尽量在生育后2个月内上报,千万别拖延跨年,否则会直接影响报销时效。
【具体资料】
返京后进行手工报销产前检查费用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门诊产检: 医学诊断证明书、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门诊费用收费票据、检查治疗费用票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住院分娩: 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流产生育报销
【女性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①职工必须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②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③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a、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①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②流产每人次1000元。
b、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①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②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③药物流产:300元
【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流产费用报销需要的材料】
①员工结婚证原件(女方即可)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②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③生育服务证(夫妻有一方是北京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或者外地人在京生育服务联系单(夫妻双方为外地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④产检费用的票据(附有财政印章)和处方原件
⑤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⑥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盖公章
【流产费用报销图例】
流产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已办理离婚手续的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女职工引、流产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须注明孕周期数和手术日期,否则无法作为生育待遇支付的依据)
③《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男方单位无需盖章、非晚育)
④《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在单月申报完全部人员的生育津贴后提交。如当月未申领生育津贴、不必报此表)
注意:建议于流产月的次次月申领津贴。(如:1月流产,3月申领)
3.常见问题
(1)在非定点医院生产,生育医疗费不能报销,生育津贴可领取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二胎可以报销,并且和一胎的报销标准一样;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二胎是不可以报销的
(3)男方的生育保险不能给未参加社保的配偶使用
(4)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其支付工资吗?
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是实施计划生育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女职工流产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答:流产女职工需要具领取生育保险金必要的证明,才可以报销。
(6)缴纳不满9个月怎么办?
答:先报销产前检查、分娩等生育医疗费,产假工资由公司垫付。在产后缴满12个月,可以在单位申请补支生育津贴。若员工在12个月内离职,则产假工资由单位垫付。
(1)缴费
国家规定, 公司都要按照员工社保缴费基数的0.8%到0.85%缴纳生育保险,缴费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无论男女都参保。
(2)领取条件:前9后12原则
生前9个月,不足9个月的,生后一年申报,前提是生育当月必须上社保。并且怀孕的时候仍然在缴费,生孩子的时候就可以报销。
(3)报销范围: 生育保险报销分为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待遇:生孩子或者流产过程中花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生育津贴:女员工休产假的过程中,按照单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资,所得的钱
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上一年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产假天数。
(4)报销比例
备注:
产前检查最多报销1400元,生产后的次月可以报,最长在3个月内,如果超过3个月,单位必须写说明才能办理报销。每月的1-20号内办理。
【产假怎么休息】
6-28周,1个工作日/月
28-36周,2个工作日/月(二周/次月检)
36周起,4个工作日/月(一周/次月检)
产前15天可以开始休假
【津贴怎么算】
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 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 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需要注意的是,生育津贴是不扣个人所得税的。
(5)产假天数
一般情况下难产、 剖腹产是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
2.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1)参保地报销
【申请条件】
符合生育条件的参保职工,因引流产或分娩情况休假的人员。
【办理材料】
①《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和复印件);
③《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北京市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⑤《北京市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⑥《北京市流动人口生育登记服务单》(原件)
⑦《北京市流动人口再生育确认服务单》(原件)。
⑧.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⑨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⑩《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变更表》(一式两份);外籍和港澳台参保职工无需提供1-7材料;.因特殊原因,需要携带的其它相关材料。
【办事流程】
①本市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1或4或5、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②外埠户籍的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2或6或7、8、9、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分娩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③参保职工因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10、11到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引流产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前的外埠户籍参保职工,还应携带办理材料3;
④外籍或港澳台参保职工因分娩申领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应携带办理材料中的8、9、11到参保属地社保经(代)办机构办理申领生育津贴手续;
⑤用人单位要求对已经领取生育津贴的参保职工进行信息或待遇变更的,应携带办理材料12,并按社保经(代)办机构的要求提供办理材料14;
⑥社保经(代)办机构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完成生育津贴核准手续。并录入生育津贴登记信息,打印《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待遇核准表》(一式两份)。一份送还用人单位,一份与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存在不予登记的情况时,经办人员应出具《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告知书》,与其它申报材料一同返还用人单位,并告知其需要补正的材料或不予登记的理由。
【办理地点】
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
【温馨提示】
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中心每月5号-25号期间受理
(2)异地手工报销
【重点提醒】
a.办理异地安置手续,放心在外地就医
①女职工要在预备生育地联系一至两家 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机构(国家承认的定点医院。
②用人单位办理在职职工长期驻外异地安置手续
③可在当地自选最多两家定点医院, 北京自选一家定点医院。自异地安置手续生效之日起,只能到这三家医院就医,不能到非定点医院就医(北京市19家A类不用选就能直接持社保卡就医的定点医院除外
请切记: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前, 慎重考虑后再向单位及社保中心提出变更,因为反复变更比较麻烦,反复变更可能会直接影响到员工生育费用是否能足额报销)
b.报销原则:所有费用须女职工先行自费垫付,然后回京手工报销
解析: 员工的医保定点医院变更为在职职工异地安置后,经由社保中心审核通过后,就可以放心到外地自选的定点医院进行一系列产检就诊了,所有产检生育的费用均需要个人先行垫付,在生完宝宝之后,需将各项有关报销单据交给用人单位人事,向社保中心申请手工报销。
c.具体流程
①外地自选1-2家符合国家医疗保险备案要求的定点医院(说明:如果选择的是纯私立母婴医院,所花费用不能走生育报销,只能自己负担)。
②用人单位填写《北京市在职职工异地安置申请表》(一式2份),并拿到自选的1-2家定点医院加盖院方公章,并交回单位人事,单位人事已经在所在区社保中心为办理完毕变更手续
③女职工在外地就医时,需要注意:
保存好孕期产检过程中,每次所发生的处方(诊断证明书)、缴费收据(发票)、药费、检查费用明细单据;(补充说明:因为报销流程是,在外地就医的费用先行个人全额垫付,每一次进行体检产检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上述三项内容缺一不可,缺少任何一项,都将被社保中心驳回 报销申请
④办理出院时,需要检查院方是否为您开具齐全以下材料: 出院证明(住院证明)、住院费用发票(收据)、住院费用明细单(或明细表)。收集并保管好以上材料之外,您还需要到就医医院的医保办公室或医保处开具一份证明,证明的主要内容为“本院为xx省xx市(区)x级x等定点医疗机构”,主要用于证明您所选的这家医院确属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正规定点医院,证明需要加盖医院公章和医院上级 医保管理部门公章。
返京材料交给所在单位人事,申请进行生育保险的手工报销,就可以了。尽量在生育后2个月内上报,千万别拖延跨年,否则会直接影响报销时效。
【具体资料】
返京后进行手工报销产前检查费用需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门诊产检: 医学诊断证明书、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门诊费用收费票据、检查治疗费用票据、《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
住院分娩: 医学诊断证明书、住院费用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3)流产生育报销
【女性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①职工必须按照规定足额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②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③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流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a、流产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
①7个月以下引产每人次1600元;
②流产每人次1000元。
b、流产计划生育手术费支付标准
①门诊人工流产术:200元;
②住院流产术引产术:800元;
③药物流产:300元
【流产生育保险可享受的产假】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
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
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30天;
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
【流产费用报销需要的材料】
①员工结婚证原件(女方即可)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②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③生育服务证(夫妻有一方是北京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或者外地人在京生育服务联系单(夫妻双方为外地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盖公章);
④产检费用的票据(附有财政印章)和处方原件
⑤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一式两份,盖公章;
⑥北京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报结算汇总单,盖公章
【流产费用报销图例】
流产生育津贴领取所需材料:
①《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已办理离婚手续的人员还需提供离婚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②女职工引、流产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须注明孕周期数和手术日期,否则无法作为生育待遇支付的依据)
③《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男方单位无需盖章、非晚育)
④《北京市参保职工生育津贴支付月报表》一式两份;(参保单位在单月申报完全部人员的生育津贴后提交。如当月未申领生育津贴、不必报此表)
注意:建议于流产月的次次月申领津贴。(如:1月流产,3月申领)
3.常见问题
(1)在非定点医院生产,生育医疗费不能报销,生育津贴可领取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二胎可以报销,并且和一胎的报销标准一样;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二胎是不可以报销的
(3)男方的生育保险不能给未参加社保的配偶使用
(4)女职工在休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用人单位还需要向其支付工资吗?
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津贴的,用人单位可以不向其支付工资;若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是实施计划生育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5)女职工流产费用是否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答:流产女职工需要具领取生育保险金必要的证明,才可以报销。
(6)缴纳不满9个月怎么办?
答:先报销产前检查、分娩等生育医疗费,产假工资由公司垫付。在产后缴满12个月,可以在单位申请补支生育津贴。若员工在12个月内离职,则产假工资由单位垫付。
发布于 2021-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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