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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毅翰

我所在的公司已连续4个月没有向我发放工资。我迫于生计,辞职另找单位。公司曾为我办理过两年的失业保险。因一直未找到合适工作,我办理了失业登记,但有关部门面对我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请求,却以我属于自己辞职导致失业,不符合领取条件为由拒绝。请问我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

你属于主动辞职导致失业,但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公司已为你缴纳两年的失业保险,你也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表明你具备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你主动辞职,因公司拖欠工资,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

发布于 2021-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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