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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hdz

我可以同时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民工社保吗?如果可以,两者的报销是怎样的?定点医院又是如何划定的?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实施范围:城镇职工(含农民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以外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乡户籍居民、非本市行政区域户籍的城乡居民。已参加了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无需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清远市城乡医疗保险参保人,因就业等原因中途参加城镇职工或农民工医疗保险的,期间相应享受城镇职工或农民工医疗保险待遇,停止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能享受政府部门统筹的其中一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得重复享受。如果同时参加了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期间按规定只能享受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当农民工住院医疗保险停保后,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选点以当前享受医疗待遇的状态为准。

如有其它问题,可致电0763-2222363咨询。

发布于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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