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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玲

在北京,外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使用:

已备案: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可以在北京市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医保定点医院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参保地跨省异地就医的相关要求,持有社保卡的人员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结算时,遵循北京市医保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的规定;同时,医保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方面的规定也执行本人参保地的医保报销政策。

未备案:如果未办理异地医保报销备案的情况下,需要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具体操作按照参保地的医保报销要求进行。

总之,外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在北京使用时,根据是否已备案的情况,可以选择直接在北京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或者回到参保地进行报销。

发布于 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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