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姜立,男,32岁,某市塑料厂职工。1987年7月3日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干部到塑料厂宣传保险业务,姜立为自己投保简易人身保险3份,保险期限]o年,每月交保险费3毛。同时姜立还为其岳母于某投保简易人身保险]5份,保险期限l0年,保险金额每份137元,共计2,055元,每川交保险费l 5元。以后, 姜立每月用自己的工资为自己和岳母交纳保险费。 姜立的岳母于某,投保时年龄59岁、无业, 勺八子住在一起并由其子抚养。 1988年2月25日的时候,于某因病死亡。姜立持于某的死亡证明及保险证、交费收据等要求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筇4条第2款关于“被保险人白保险单生效2日起180天后,因疾病死亡,给付保险金额全数”的规定,给付死亡保险金2,055元。 处理结果: 保险公司根据调查证实,被保险人于某生前并未指定受益人,根据保险条款第13条的规定,应以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于某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址的儿:子和女儿,应由他们受领保险金。保险费虽然是姜立交纳的,但姜立并不因此享名受领保险金的权利。 于某的儿子和女儿达成协议,保险金由于某的儿子受领l,000兀, 由于某的女儿受领1,055元,保险公司按此协议给付后结案。 分析意见: 我们认为此案的处理不妥。问题在于,姜立对其岳母于某并无可保利益,保险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姜立是投保人,其岳母于某是被保险人,而姜立显然不符合保险条款中关于投保人条件的规定:姜立既非于某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与于某也没有扶养关系。因此,姜立没有资格做为投保人为于某投保,即使已经投保,保险合同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简易人身保险条款中关于投保人条件的规定,以可保利益原则为依据。可保利益原则是保险的一项基本原则。这一原则要求,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即法律上承认的,可以实现的利益。如果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没确可保利益,就不能投保、即使已经订立了保险合同,也无效,人身保险以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般认为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以及被保险人的债权人、与被保险人有扶养关系的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和身体具有可保利益,可以为被保险人投保人身保险。 在本案中,姜立对于某没有可保利益,不具备做为投保人的资格,因此,姜立为于某投保的简易人身保险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 于某死亡,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但应把姜立为于某交纳的保险费退还给姜立。
女婿能领取岳母的死亡保险金吗?
刘树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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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ni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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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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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关于失业保险金每月能领取多少钱的解答?[/b][b]一、首先,[url=http://www.ybx.com/question/6107]失业保险[/url]并非所有失业人员都可领取失业[url=http://www.ybx.com/question/6267]保险金[/url][/b],[b]只有符合条件的人员才可申请领取[/b]。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具备哪些条件[i]1、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多少钱[/i][i]2、异常失业保险金每月领取多少钱[/i]针对你提出来的问题,根据省财政、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要求,从今年8月份开始停止发放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38元/人、月)?[b]因此您8月份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只有563元-38元=525元,[/b]今后在再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之前,城区领取失业保险金标准均为525元/人、月。?取消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医疗补助费后,今后将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期限与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一致。[b]二、为保障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我市建立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机制,[/b]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达到4%以上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上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涨幅。?8月份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43元/人、月,并且已于9月20日发放到位,请查收。?
失业保险金是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领取的保障其基本生活费用,是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只要失业的劳动者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履行了缴费义务,不管失业人员家庭经济状况如何,只要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金按法定的应发额度发放,失业保险金发放是有期限的。如果失业保险的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就可以申请领取,领取失业金的时间累计不能超过2年。根据我国失业保险的有关条例规定,享受失业金的条件包括:1.参保人和参保人的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且缴纳时间满一年以上;2.参保人在法定的劳动年龄内,因为非本人意愿的原因中断就业;3.参保人已经按照规定办理过失业和求职登记。在我国,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遂宁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遂宁失业保险金能领取多少?这是所有办理失业保险的职工都关心的问题。根据2016年最新通知显示,遂宁失业保险发放以最低一年缴费时间为标准,根据缴费时间的长短来发放不同程度的补助金。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提示:遂宁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可享受每月782元的补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每月809元的补助金。需要注意的是,无论失业保险缴纳时间多长,领取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从第13个月开始,一律只能按每月782元的标准领取。
根据2016年的最新公告,符合领取丽江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劳动者最短领取时间为一年,并根据领取期限支付不同层次的补贴。丽江失业保险金能领多少钱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失业保险费按月标准为78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提示:丽江的失业保险金是多少?这取决于失业前的累计支付时间。其中,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不满五年的,可享受月补贴782元;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可享受月补贴809元;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可享受每月836元的补助金。
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这是有办理失业保险的职工都关心的问题。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以缴费满1年为最低时间标准,根据缴费时间长短发放不同程度的补助金。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提示:贵阳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是多少?据悉,缴费满1年的,可每月领取782元的补助金;缴费满5年的,可每月领取809元的补助金;缴费满10年的,可每月领取836元的补助金。
读者韩梅来信反映:我的老伴于1975年参加工作,一直在某机电公司工作至2005年12月。2006年1月,公司由于经营不佳需要裁员,我老伴在裁减之列。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我老伴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了失业登记手续,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不久前,老伴不幸因病去世。请问,我老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去世,我可以请求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偿吗?现就你的问题答复如下:我国第49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据此,你老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去世,你可以申请享受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你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明、与死亡失业人员关系证明、死亡人员的失业登记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审核批准后,即按当地规定标准予以发放上述费用。
受益人死亡领取保险金的方法是:1、被保人先于受益人去世假设被保险人先出事,然后受益人身故,这时候如果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领取;如果没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也就是说,配偶、子女、父母各自平分一份。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去世根据保险法规定,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会被当做遗产处理,由法定继承人平均分配。如果还有其他受益人,保险金由其他受益人领取。3、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根据保险法第42条规定: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判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这就由回到了第二种情况,根据第二种情况领取保险金。保险本意是稳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种保障机制,是用来规划人生财务的一种工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老人死亡保险金的领取方式也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来确定的。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会要求受益人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保险合同等。受益人需要将这些文件提交给保险公司,然后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在提交申请后,保险公司会进行核实和审核,一般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具体的领取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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