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优享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介绍包括了投保年龄、交费方式、保险期间、保险责任和免责内容。
1、投保年龄:5年交是出生满30天-60岁;10年交是出生满30天-55岁
2、交费方式:分为5年交和10年交
3、保险期间:保终身
4、保障内容: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我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关爱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于保险责任开始日后的第5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我公司将根据不同交费期间按照您交纳的首期保险费乘以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关爱金”。约定的给付比例:交费期间在5年交的,给付比例是50%,交费期间在10年交的,给付比例是60%。
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于保险责任开始日后的第6个保单周年日(含)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且被保险人未满60周岁,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生存年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后于保险责任开始日后的第6个保单周年日(含)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仍生存,且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生存年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身故,我公司将按照您已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优享金生年金保险免责条款:
被保险人因下列1-6项情形之一导致身故的,或因下列在第7项情形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其的合法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邮优享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单查询怎么查?
中邮优享金生年金保险(分红型)保单查询一般都是线上查询,银保渠道产品通常线上查询更便捷,具体查询步骤如下:
第一步:可以关注“中邮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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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点击“个人中心”
点击“心.服务”子目录下的“个人中心”;
第四步:点击保单服务
进入详情页,点击“保单服务”,找到所投保的保险,点击保单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