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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乖
您好,事实上分红险的避债功能在中国来说是一个灰色地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寿保险是属于人的生命资产,不需要缴税的,并且受益人的权利是大于债权的,债权人无权要求受益人以保险利益来偿还债务。
关于保险避税与避债的功能,的确可以认为是保险的一大卖点,但千万不可误解,更不能误导。首先,从技术层面来讲,保险资金的来源得清晰明确,并不是任何来源的资金都可以通过保险避债的。而且,在这一点上,银保产品与普通寿险产品有着很多区别,目前主要还是技术上的。
其次,保险的财富保全功能,还是可以解决客户资金安全,隔离企业财务与家庭财务,解决应急现金流的问题,但需要技术处理,否则就会埋下纠纷隐患。保险法虽然保护了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利益,但如果以此作为卖点进行误导,出了事,谁能负这个责任呢?
只有人寿保险能“避债避税”,人寿保险的债务豁免功能肯定是有的,暂行的规定是指有指定非本人为受益人的保单是不受债务追索的,也就是说非本人财产不可以当遗产处理,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有了避债的功能。
发布于 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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