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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paj
近年来,随着国人对社会养老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人开始重视退休后的生活,于是除了常规的养老保险,还出现了年金保险这一险种,那么年金保险的种类有哪些?下文就来为大家详细讲解一下。
通常来说,年金险有以下几种分类方式:
一、按目的分类
(1)个人养老金保险。这是一种主要的个人年金保险产品。年金受领人在年轻时参加保险,按月缴纳保险费至退休日止。从达到退休年龄次日开始领取年金,直至死亡。年金受领者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或分期给付年金。如果年金受领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之前死亡,保险公司会退还积累的保险费(计息或不计息)或者现金价值,娶妻金额较大者。在积累期内,年金受领者可以终止保险合同,领取退保金。一般说来,保险公司对个人养老金保险可能会有如下承诺:
①被保险人从约定养老年龄(比如55周岁或者60周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可按月领也可按年领,或一次性领取。对于按年领或按月领者,养老金保证一定年限(比如10年)给付,如果在这一年限内死亡,受益人可继续领取养老金至年限期满。
②如果养老金领取一定年限后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每年给付按一定比例递增的养老金,一直给付,直至死亡。
③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或因病死亡,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现金价值给受益人,保险合同终止。
(2)子女教育年金保险。子女教育金保险属于定期年金保险。父母作为投保人,在子女幼小时,为其投保子女教育金保险,等子女满18岁开始,从保险公司领取教育金作为读大学的费用,直至大学毕业。
二、按交费方式分类
(1)趸交即期年金。投保人一次性地交清全部保险费,然后从约定的年金给付开始日起,受领人按期领取年金。
(2)分期交费即期年金。在保险金给付开始日之前分期交纳保险费,交完保费后此年或次月起受领人按期领取年金。
(3)分期交费递延年金。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后且被保险人到达一定年龄或经过一定时期后,保险人在被保险人仍然生存的条件下开始给付年金的年金保险。
三、按被保险人不同分类
(1)个人年金又称为单生年金,被保险人为独立的个人,是以个人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
(2)联合及生存者年金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被保险人中,在约定的给付开始日,至少有一个生存即给付年金,直至最后一个生存者死亡为止的年金。联合及生存者年金又分为:
①联合生存者年金。只要其中一个被保险人死亡,就停止给付年金或者将随之减少一定的比例。
②联合最后生存者年金。是指同一保单中的两人或两人以上,只要还有一人生存就继续给付年金,直至全部被保险人死亡后才停止。此种年金的投保人多为夫妻。它非常适用于一对夫妇和有一个永久残疾子女的家庭购买。由于以上特点,这一保险产品比起相同年龄和金额的单人年金需要缴付更多保险费。
四、按给付期限不同分类
(1)定期年金。保险人与被保险人有约定的保险年金给付期限的年金。一种定期年金是确定年金,只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生存,保险人的年金给付直至保险年金给付期限结束。一种是定期生存年金,在约定给付期限内,只要被保险人生存就给付年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
(2)终身年金。保险人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终止给付保险年金的时间。也就是,只要被保险人生存,被保险人将一直领取年金。对于长寿的被保险人,该险种最为有利,但一旦被保险人死亡,给付即终止。
(3)最低保证年金。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过早死亡而丧失领取年金的权利而产生的具有防范意义的年金。它具有两种给付方式:一种是按给付年度数来保证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利益,该种最低保证年金形式确定了给付的最低年数,若在规定期内被保险人死亡,被保险人指定的受益人将继续领取年金到期限结束;另一种是按给付的回返来保证被保险人及其受益人的利益,该种最低保证年金形式确定有给付的最少返金额,当被保险人领取的年金总额低于最低保证金额时,保险人以现金方式自动分期退还其差额。第一种方式为确定给付年金,第二种方式为退还年金。
五、按保险年金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
(1)定额年金。定额年金的保险年金给付额是固定的,不因为市场通货膨胀的存在而变化。因此,定额年金与银行储蓄性质相类似。
(2)变额年金。变额年金属于创新型寿险产品,通常变额年金也具有投资分立账户,变额年金的保险年金给付额,随投资分立账户的资产收益变化而不同。
从本质上讲,年金保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险,而是人们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的一项投资,它代表年金合同持有人同保险公司之间的契约关系。当投保客户购买年金时,保险公司为客户提供了一定的收益保障。当然保障的内容取决于投保人所购买的年金的类型。
发布于 2021-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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