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险的安全性高,但是收益偏低,因为作用不同,常见的可以分为:教育金和养老金。关于年金险,江湖上还流传着许多年金险的"谣言",比如年金险可以避债避税,年金险养老避社保养老划算......
很大一部分是销售人员的误导,今天就为大家盘点一下关于年金险的几大误区,不要被骗了。
只要我们按照合同走,买年金险、万能险、增额终身寿险都是不会亏本的,只是赚多赚少的问题而已。
怕就怕你在别人忽悠之下,稀里糊涂就买了;没过几年就急着要把钱取出来,这时保单现金价值可能都没超过已支付保费。
那又是一桩保险骗人案例了:交了这么多年的钱,不但没有利息,保险公司还要扣我钱,天理难容......
所以买年金险之前,一定要考虑清楚!
这是最最最常见的销售话术,但咱们别开玩笑了,好不好。
先说避税,这里业务员指的是遗产税,但国内都没这玩意,在避什么?
财政部还专门辟谣过:
再说避债,普通人的理解应该是:我们欠别人钱的时候,不能强制拿我们的保单来还债。
我们直接用法院的判决案例说话:
案例1:(2016)浙 0782 执异 59 号
投保人A 先生,为子女投保了 7 份人身保险,保费共计 400 余万。A先生因欠债未还,被追债人朱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退保。
法院裁决:退保,拿回现金价值,还别人钱。
前几年,一个老赖撞伤人却不肯赔钱,法院也直接冻结了其保单。
想通过买保险转移资产当"老赖",这种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法律怎么可能答应?!
离婚也是如此,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得分,除非这份年金险在婚前就交完了费用。
其实保险在特定的情况下,是能起到部分债务隔离的作用的,只不过往往被夸大了。
根据保险法四十二条相关规定:
如果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人身保险金并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偿还债务。如果未指定,就需要作为法定遗产偿还债务。
比如爸爸买了份寿险,指定了孩子为受益人;如果爸爸不幸身故,这份保险金就会全部赔给孩子,不会另作他用。
所以划重点,买了寿险,一定记得要指定受益人啊。
在去年 9 月,银保监会发布规定:以后保险公司新开发的年金险,预定利率一般不能超过 3.5%,否则就要报上去审批。
在此之前,年金险预定利率最高的可以去到 4.025%。
于是乎,朋友圈就有各种宣传:4.025% 的年金险买一款少一款,买到就是赚到......
可以简单理解,预定利率就是保险公司设计这产品时,预计可以有的收益。
但是保险公司也要赚钱的,在此基础上还得扣除销售佣金、运营费用、利润等成本。
所以,预定利率 4.025%,不代表这产品收益就是 4.025%。
就算是预定利率相同的两款产品,给到我们的收益也可以是不一样的。
这笔账,我还真的帮你算过,就是这么较真。
假设老王今年 40,在深圳工作,月薪 1 万,面临两个选择:
交养老保险,每月公司和个人一共交 2200 元,一年就是 2.6 万,交 20 年
选择一份收益不错的年金险,也是一年交 2.6 万,交 20 年。
假设深圳平均工资按每年 5% 增长,养老保险最大特点就是会跟随社会平均工资增长,老王 67 岁时就可以领到 53.2 万,可以拿回已支付的保费了。
而商业年金险此时才只有 25 万收益,根本就比不了。
要是只比收益,年金险连和养老保险扳手腕的资格都没有。但是养老保险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影响,要是真的延迟退休、养老金亏空了怎么办?
而年金险属于人寿保险,是安全性最高、监管最严的险种。签订合同时,说好了以后每年给到你 1 万,就不会给你 9999.9,少了一毛都不行。
所以,这两种养老理财手段,我们按需考虑就好,没有优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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