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保险的时候,尤其是医疗险的时候,经常听到业务人员说“既往疾病,既往症不赔”或者“既往疾病,既往症不保”的情况,那什么是“既往症”呢,这篇文章深蓝君就来聊聊。
既往症就是指在保险合同生效之日前所确诊或罹患的疾病和出现的症状
时效就是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之前。
通常有以下情况:
那是不是只要投保前已经有的疾病就是既往症呢?
其实,保险公司对于既往症的认定,不在于疾病本身,而在于它是否已经治愈。
在投保时,未治愈的疾病,为既往症,哪怕是不会危及生命健康的慢性皮肤病;已经治愈了,或影响不大的疾病,就不属于既往症,比如已经治愈了的甲状腺癌和不会对理赔造成影响的轻微擦伤、感冒等。
常见的既往症有以下几种:
(1)慢性病
既往症中最常见的一般是慢性病,慢性病难以痊愈,需要长期治疗,比如高血压、慢性肝炎、慢性胃炎、哮喘等;
(2)短期可治愈的疾病,一般不属于既往症
对于一些急性病、短期可完全治愈的疾病,一般不用担心既往症的问题。比如投保前感冒发烧,不可能买了疾病门诊保险以后感冒发烧都不赔;但是如果是投保前已经患有但是在保险期内复诊,那这个也算是既往症,也是不能理赔的;
(3)投保前未诊断治疗,但有明显的症状,且持续
投保前未诊断治疗,但症状明显持续,是否既往症就是看投保前出现的症状与投保后确诊的疾病有无明确的因果关系。如果有,就属于既往症。如果没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就不按照既往症处理
保险公司一般承保的都是不确定的损失,而既往症导致的损失很多是确定的,所以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保障既往症的。
既往症条款主要常见于报销型的住院险里面,部分高端一点的门诊住院险种(高端医疗险)和公司的团体医疗险,是可以包含既往症的。
买保险的时候注意关注一下投保告知、责任免除等。
在投保时,如果有既往症,一般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承保:
(1)正常承保:这是最理想的情况。
(2)加费承保:意思是说用比普通人高的费率进行承保(比如比正常人多交20%的钱),那么之后只要出险是完全可以进行理赔的。
(3)责任除外:既往疾病或相关并发症不能正常获得理赔的,而其他部位的疾病出险是可以正常获得理赔的。
(4)延期:保险公司现在不能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条件正常承保,需要一定时间观察,待明确诊断后决定是否承保。
(5)拒保:有些保险公司的产品对于既往症患者可能会直接拒赔承保。
最后,若有既往症,在投保时一定要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有故意隐匿或过失遗漏,或为不实之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危险之估计者,保险人有权解除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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