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保险来增强保障,其中健康险受到了多数人的关注。
因此,很多人会选择购买健康险来规避疾病的风险,等待期是买保险时要注意到的关键词汇,但很多人会忽略。
今天我们来聊聊健康险的等待期。
等待期是保险产品的观察期/免责期,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一般是不承担保障责任的。
根据银保监会2019年公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等待期不得超过180天。
目前市面上大部分健康险的等待期设定为:医疗险等待期一般设定为30天,重疾险等待期一般设定为90天或180天。
不同产品的等待期可能都不一样,具体以条款为准。
因此,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须认真阅读保险合同,确认保险的等待期。
一般来说,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不会进行赔付的,但少数情况下也存在理赔的情况。如,因意外伤害在等待期内出险。
健康险等待期内出险,需要分两种情况:因疾病出险或因意外伤害出险。
因意外伤害出险:无论是重疾险还是医疗险,意外伤害的保障都是没有等待期的。
所以,如果在等待期内因为意外伤害导致确诊约定的疾病需住院治疗,达到了合同约定的赔付状态,都是可以获得相应赔偿的。
若因疾病出险:医疗险和重疾险一般是不会进行赔付的,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
1.医疗险因疾病在等待期内出险
医疗险一般直接约定保障责任,即“因遭受意外伤害或等待期后患病,保险人承担相应的理赔责任”。
除此之外,合同中一般都还会附有“等待期”的释义。进一步明确等待期内出险,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不过医疗险相对比较好的一点是,等待期内出险,只是不承担当次疾病的保障责任,一般不会直接终止合同,在等待期后因其他疾病住院还是可以进行赔付。
这一点,重疾险就会相对不友好。
2.重疾险因疾病在等待期内出险
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进行赔付的,主要分为下面几类情况:
(1)返还已交保费,保险责任终止
市面上大部分重疾险产品,在面对等待期内出险的情况时,都会采取返还已交保费且终止保障责任的方式解决。既不提供保障,也不收取投保人的保费。
这种做法对保险公司来说,是最合理且中立的做法。能够有效地避免被保人带病投保骗取保费。
(2) 返还现金价值,保险责任终止
这对消费者来说是最不利的,众所周知,重疾险的保费都比较贵,而第一年的现金价值基本上是已交保费的零头。
现金价值:保险公司可以退回给我们的钱,一般都比保费少。
交了几千元保费,等待期内不幸罹患重疾,几千元保费打水漂,还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十分不划算。
(3)不理赔不退回,保险责任继续
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既不承担这次责任,也不退回保费,合同保障继续。
但会除外等待期内确诊的相关疾病,其他约定的疾病可以照样赔付。
这种算是很人性化的做法,试想一下,这个时候已经罹患重疾了,还有机会再买其他重疾产品吗?
所以,虽然除外了等待期内确诊的重疾,但其他重疾的保障依然存在,还是很不错的。
(4)终止部分责任,其他责任继续
这类处理方式与第三种情况类似,常见于附带轻症或者中症保障的重疾险产品,如果等待期内罹患轻症或中症,保险公司终止轻症和或中症保障责任,但依然提供重疾保障。
以上是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会不会进行理赔的情况。
总结来看,在等待期内查出健康异常,医疗险不赔付相关医疗费,但保障继续。重疾险可能直接终止合同,也可能不赔相关疾病,但合同继续有效,具体还是得看合同条款而定。
保险保的是未知风险,不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为了控制风险,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也是合情合理,可以理解的。
但是大家在投保的时候也要看清楚合同条款。在保险责任、保费价格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可以尽量选择等待期更短、理赔更宽松的产品,可以尽早享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