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离婚率日渐飙升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离婚后车子、房子、孩子都好分,但保险一交就是几十年,尤其是一些带有理财性质的分红保险,又该怎么分呢?
例子:
张先生在结婚前为自己买了重疾险,结婚后为老婆和孩子也买了重疾险和医疗险,去年还买了年金险等理财保险。对于这十几份保单的分割,张先生心中充满了疑问,比如:
哪些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怎么分割?重疾险要退保吗,退了会不会很亏?如果不退保,谁继续缴费?……
这确实是些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婚姻法》、《保险法》、《继承法》等等,接下来我们来理一理。
《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双方的所有收入,以及购买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
比如,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五五分的,也就是一人一半。
那哪些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深蓝君总结了三类:
第一类是婚后购买的保险:一般来讲,只要结了婚,不管是为自己购买的,还是夫妻相互投保的保险,通常都属于共同财产。
第二类是婚前买的保险,但结婚后还在缴费:比如张先生婚前给自己买了一份重疾险,婚后继续缴费。那么离婚时,这期间所缴保费需要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第三类是婚前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在婚后产生的收益:就算张先生是在婚前为自己买的年金险,婚后每年产生的收益,也属于共同财产。
上面就是深蓝君能想到的情况,只要是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配。不过也有一些保险不属于共同财产,不用分。比如:婚前进行了资产隔离,或者是已经缴费结束的保险不用分。
另外张先生的父母出钱给儿子买的保险,也不用分 。如果因为人身伤害或疾病,或者父母不幸身故,张先生自己获得的理赔金也不用分。
其实很简单,要么退保,要么不退保。如果退保,简单粗暴,能拿回一些钱,双方平分。但退保都是有损失的,也没了保障。
如果不退保,两人可以协商解决,补偿一半的现金价值给对方,保障还在。
随着年龄增长,身体问题越来越多,再买新的保险其实并不容易,这种方法对两人都有好处,中国人提倡 “ 好聚好散 ”,深蓝君还是建议可以协商一下。
保单分割之后,很多人自然会想到保单变更的问题,最关键的是,投保人和受益人都需要变更。
如果张先生没变更投保人,保单可能会因为没人缴费而失效,或者被前妻无故退保等情况。给孩子买的保险,也可以变更,谁拥有抚养权,就来担任投保人继续缴费。
其次是受益人变更。比如,离婚后张先生的保险受益人仍然指定的是前妻,那么,出险后,理赔金还是归前妻所有,所以,如果婚姻发生变故,一定要及时去变更受益人。
除此之外,联系方式、缴费银行卡、家庭地址等都是需要变更的,联系保险公司客服,提供相关的资料就可以了。
之前深蓝君在朋友圈看到很多宣传,明晃晃地写着保险有“欠债不还,离婚不分”的功效,其实这些都是误导。其实说的只是获赔的保险金,并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奇。
这里顺带讲一下房产和股票的分法:
1、房子
在国内,房产是个人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离婚了如何分房子就是很重要的事情,而且现在很多父母也会在儿女买房的时候提供资助,所以情况就会更加复杂,具体看一下:
婚前个人全资购买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出资买房,无论产权登记在谁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如果夫妻共同还贷,那么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2、股票
现在很多人都炒股,结婚后购买的股票自然属于共同财产,那么结婚之前就已经买的股票呢?这里面要分两种情况:
如果张先生婚前买的股票一直没有操作,那么离婚时无论股票涨幅多大,增值部分都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如果张先生婚前买的股票,婚后进行了多次的操作,那么离婚时股票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结,离婚时对于保险的分割,可以采取退保平分现金价值的方法,或者不退保,直接折现一半的钱给对方,并且要及时检查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否需要变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