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深蓝君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新闻:一员工文某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昏厥,送到医院的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文某呢,生前给自己买了一份意外险,事后妻子立马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结果却被保险公司拒赔了,理由是“猝死不属于意外”。那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哪些情况是会被意外险拒赔。
其实,大多数人对于“意外”的认知就是指意料之外、料想不到的事件。但在保险法中,“意外”是有严格定义的: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下面就这四点详细说说:
我们先来说外来的,就是指被保人身体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比如车祸、猫狗咬伤等;
其次,突发的是指事故的发生没有经过较长的过程,比如职业病就不符合,因为它是一个长期形成的过程,所以不属于意外;
再说非本意的,是指没有预料到或者无法抗拒的事故,像车祸就属于意外;
最后,非疾病的,像文某这样猝死的情况是不符合的,虽然是突发的,但最根本的原因是疾病导致的死亡;
所以,意外险不赔猝死。
其实意外险赔不赔,怎么赔都写在条款里的。这里例举一些大家比较常见的情况,可作了解:
1、因病摔倒死亡:如果是因为本身就有病,导致摔倒后死亡,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因为摔倒只是诱因,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2、猝死:大多是因为和自身的疾病有关,只不过平时我们没有发现而已,它不符合意外中的“非疾病的”要求,所以猝死不属于意外。
3、中暑身故:中暑是属于一种疾病,和自身的身体素质有关,不是外来的,突发的,是可以提前避免预防的。所以,中暑也不属于意外。
4、个体食物中毒:食物中毒虽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个人体质原因引起的肠胃疾病。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认为是意外事故,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被视为个案,也是不赔的。
5、高原反应: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突发的,不可预见的,因此也不会赔偿。
6、高风险运动身故:很多保险公司都会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毕竟普通文员要比攀岩运动风险低得多,保险公司也要考虑经营问题,所以普通的意外险都是不保高风险运动的。
具体情况还有很多,都写明在条款里了,这里就不一一例举了,大家在买保险的时候,可以多看看。
很多人都喜欢玩高风险运动,如果担心风险问题的话,其实最需要的不是意外险,而是定期寿险。它们有什么区别呢?
意外险:一般不保障猝死和高风险运动,只保障因意外导致的残疾或死亡;
而定期寿险,无论是疾病或是意外导致的身故,只要人不在了,就赔付一笔钱,所以,定期寿险对猝死和高风险运动没有限制,也是可以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