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听过“保额会长大,兼具理财功能”的增额终身寿险;也可能听说过“既能保命,又能保病”的寿险+重疾组合型产品;又或者听说过“活着返钱、死了赔钱”的两全保险……
明明是朴实无华的寿险,却能被保险公司玩出各种花样,捆绑些责任,附加点功能,取个响亮的名字,就能实现华丽丽的变身。
其实,以上提到的几种保险,都不是纯粹的寿险。
真正的寿险,核心保障只有身故和全残,甚至有的产品不保全残。
保障责任简单又纯粹,但是还是有些问题会让人混淆,例如寿险受益人要怎么写?有了意外险,还要买寿险吗?寿险可以多份一起赔付吗?
下面就来看看寿险常见问题,这些一定要了解!
在投保过程中,我们常常会有各种各样的疑问,下面我将帮你全面解答。
重疾险、医疗险的受益人一般都默认是我们自己,不用管。
但寿险却不一样。
如果不进行受益人指定,那么身故保险金会按《继承法》,被法定继承。
大多数情况下,法定继承还是合情合理的,但有时也难免会违背逝者的意愿。
此前深圳有个新闻,妻子出轨搞婚外恋,和丈夫感情破裂,两人已分居多年。
该男子多次起诉离婚,无奈都被法院拒绝。 由于身患重病,只能请保姆照顾,保姆勤勤恳恳陪伴几十年直到男子身故。
男子死前立有一份遗嘱,欲将房产留给保姆,谁知却被法院判处遗嘱无效。
最后还是得按照《继承法》来,所有房产都只能判给出轨的妻子, 而照顾老人几十年的保姆却一无所得,很明显这个结果和男子的意愿是相违背的。
不得不说“遗产继承”,虽只有简单的四个字,却酝酿着无数复杂的家庭纠纷。
而《继承法》对于复杂的家庭纠纷,还是欠缺现实情况考量的。
所以在买寿险时,最好还是由自己来指定受益人,谁能领保险金,每个人领多少,都可以按我们的意愿来填写,而且指定受益人具有法律效应,说给谁就给谁,能免去很多无故的争端,减少家庭矛盾。
答案是需要。
意外险能保障因意外导致的身故和伤残,但对于疾病导致的死亡,或人自然的死亡,意外险一般是不能赔付的。
而寿险可以保障任何原因导致的身故和全残,在保障责任上更加全面。
不过意外险有意外伤残保障,寿险却没有。
所以严格来讲,意外险和寿险不是二选一的关系,而是互为补充,两者缺一不可。
寿险属于给付型的保险,出险了可以同时申请理赔,多张保单叠加赔付不影响。
不过在投保时,有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在健康告知中询问过往的寿险保额,为了防范骗保风险,对于超出保额限制的人群可能就不会承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