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妈妈,是不少女性朋友一生中最快乐自豪的事情之一。
但很多新手妈妈也不可避免地会碰到一些糟心事,比如说产假工资的发放问题。
好好休着产假的妈妈们,可能在看到到手工资的一瞬间傻眼,好好的工资怎么少了这么多?
产假期间到底应该发多少工资?按最低工资发放到底合不合理?别急,我们一起往下看。
很多准妈妈都只知道要休产假,但却不清楚休产假的时候公司要发多少工资。
很多时候,是等到产假工资到手了,才去研究应该发多少,是发多了还是发少了,就像下面这个在人社局平台公布的案例:
小李在一家燃气公司从事会计工作,每月工资 3500 块左右。2018 年小李怀孕了,在 12 月份开始休产假,产假时间总共 6 个月。
这 6 个月,公司只给小李发了 5430 块的工资,平均下来一个月不到 1 千块,远低于之前正常工资水平。
小李觉得这工资发得不太合理,小心翼翼问老板后,得到的回复说这是行规,跟公司沟通无果后双方便闹到了法院。
经过法院的最终审理,判定燃气公司需要全额发放小李的产假工资,按休产假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每月 3528 元,总计 6 个月,减去之前发的 5430 元,还要补发 15738 元。
按规定,产假和年假一样,都是法定休假日,女员工在休产假期间,公司应当视作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不得因为生育降低工资。
来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小李在休产假的 6 个月,公司需要按既往的工资水平发放工资,不能降低待遇。
万一跟小李一样,碰到休产假公司降低工资的情况,该怎么办呢?
建议优先跟公司沟通协商,沟通无果的可以拨打劳动保障热线 12333 寻求帮助,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可以诉讼,劳动争议诉讼的费用才 10 块钱。
可能大家都知道,生孩子能领一笔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一回事吗?公司照常发了工资,还能领生育津贴吗?
不少人觉得休产假发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两者可以直接划等号。
其实两者并不能完全等同,在休产假期间,公司按月垫付产假工资,产假结束后,公司就能向社保局申请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发到单位,两者不会同时享有。
要是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公司要将余额支付给员工;要是低于原工资标准的,公司要补足差额。
公司有正常给员工交生育险,才能在员工休产假时申请生育津贴,一般由公司统一申请,而不是个人申请。
生育津贴的具体金额跟产假天数、单位月平均工资有关,以广东省为例,某公司上年度职工月均缴费工资是 1 万,在顺产一个孩子的情况下,生育津贴就是 32667 元。
计算公式如下:
而产假工资,按员工休产假前一年的平均工资来给的,比如说某员工休产假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是 8 千,那休产假的 6 个月公司就按 8 千先垫付。
生育津贴发下来之后,再根据具体的金额,多退少补。
总之,无论如何计算,员工休产假期间,工资待遇都不会低于平时工资。
关于休产假,可能有些朋友还会有疑问,这里整理了个问题稍作解答。
如果公司没交社保,还能领产假工资吗?
根据相关条例,女职工只要按规定休产假,比如三胎内,工资各项待遇都是不变的。
如果公司有交生育保险,就可以由生育险承担一部分职工休产假期间的工资,本质上减轻的是公司的压力。
如果因为公司没交社保或者拖欠了生育保险费,那休产假期间的工资,就得公司全部承担,该有的一分都不能少。
来源:《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生孩子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要是这时候再面临无收入或收入降低的情境,很多妈妈会很容易焦虑。
产假和生育津贴,在一定程度上能减少大家养育一个孩子的压力。
如果在休产假期间,自己的权益无法享受,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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