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结婚证不就是一张纸,真正的恩爱夫妻有没有这张纸都一样。
但实际上这张“纸”,会牵扯到法律权利、财产等问题,并不是这么简单。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因买房、子女上学、生育以及债务等原因“假离婚”,艾女士也这样操作,没想到却损失惨重。
我们今天就来通过一个“假离婚”案例,讲讲这背后的风险。
小艾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工作朝九晚六,和丈夫每天操心着柴米油盐,生活也算安稳。
唯一的烦恼,就是女儿准备上小学了,小艾夫妇很担心孩子会“输在起跑线上”,一直就想给她“最好”的教育。但小城市里学校不多,好的学校就更少了,想要上重点还要有“学区房”才行。
但无奈的是,家里已经有一套房了,因为“限购”政策没法再买一套。
两人商量商量着,就有了些小心思:如果离婚,不就不受这个政策的限制了吗?一合计,两人不日就去领了离婚证,供起了“学区房”,但还是生活在一起,也没有做什么财产分配。
“天有不测风云”,在一次交通意外中,丈夫不幸去世。
在悲痛之余,艾女士也只能着手处理丈夫的身后事。
她想起来丈夫有买保险,想用保险理赔款继续交学区房的房贷,但申请理赔时,却发现:因为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自己已经没有领取赔偿款的资格了。
原来市值差不多 350 万的旧房记在丈夫名下,按照法律规定,房子应该由丈夫的父母、女儿继承,艾女士作为前妻也没有继承权。
而在自己名下的这套学区房,贷款才刚开始还,以自己的能力还供得起吗?如果跟家公家婆讨论这件事,他们有多大概率会帮忙?看着年纪还小的女儿,她一下子没了主意……
艾女士万万没想到,当初只是钻了个空子,到头来却落了个人财两空的境地。
“假离婚”看似是对夫妻信任的考验,实际上背后却隐藏着不小的财产风险。
具体会涉及哪些方面呢?我们下面接着来讲。
1、离婚后,财产会被分割
在艾女士结束婚姻关系时,想着是“假离婚”,不仅生活照旧,也很相信双方的感情不会发生变故,变的不过是一张结婚证罢了。
很多夫妻都有这类想法,或者是为了加快办理手续,就没有处理好相应的财产问题,草率地分配财产,甚至是将全部财产归一方所有。
万一后面夫妻感情破裂,闹到“分家产”的地步,损失可就大了。财产具体怎么分割,我们下面来看看:
简单来说,婚姻存续期间,基本所有类型的收入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就会被分割。
而且,在离婚后,一方获得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也与另一方无关。
实际生活中,很多人不会特别注意到财产问题,对婚内财产的认知都是稀里糊涂的,在离婚后,可能就没有拿到本应该属于自己的部分。
更有甚者还会把父母留给自己的嫁妆,或者是自己婚前的积蓄,变成了“婚后财产”,实在是损失不少。我们先前就写过类似的案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爸妈全款给我买的房,前夫凭啥分走一半?》查看。
像艾女士,因为旧房是在婚后买的,正常离婚后能分一半;如果没有离婚,丈夫身故后也能分得 62.5%,差不多也有两百多万,但她当时并没有意识到财产问题,就此留下了“隐患”。
旧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先分 50% 给艾女士,剩下 50% 作为遗产处理,再由艾女士、女儿、家公家婆按人头均分,即每人 12.5%,最终她就能获得 62.5%。
2、离婚后,不再拥有遗产继承权
除了财务上的风险,法律权利也会随着婚姻关系改变而发生变更:离婚后,作为“前妻/前夫”就不再享有作为配偶的权利了,比如说继承权。
继承权,就是指一方身故后,另一方依法继承财产的权利,可以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如果没有立遗嘱,财产就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根据上图可以看到,第一顺序的法定遗产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就会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所以,如果“假”离婚了,一方在事故中不幸去世,又或者感情发生变故,“假离婚”变“真离婚”,那另一方就不再能拿到遗产了。
像上面的艾女士,离婚后就不再是法定继承人了,对保险、房子等遗产都没有继承权。
那她丈夫的保险,究竟会怎么赔呢?
一般来说,比较常见的情况是:
没有指定受益人,会默认赔给法定受益人,也就是艾女士拿不到赔偿。
指定了受益人,不论是在指定了姓名和关系,或者是指定了关系的情况下,因为指定关系发生了变化,艾女士作为前妻,自然就不符合理赔领取的条件,也没办法拿到钱。
只有极少数情况下,买保险时只指定了姓名,保险才会赔给她。
这里要提醒大家:法律上没有“假离婚",只要走了程序,领了离婚证,就是真的离婚了,大家不要轻易触碰法律的边缘。
但如果是感情关系破裂,也切记要保护好自己,了解学习财产分割等知识,提前做好家庭或自身的财务规划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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