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解读
6月23日讯:自从小布探路第四期《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不再是难事》推出后,关于公积金的话题一直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近日,微粉“惊鸿一叶”在连云港发布后台给我们留言:“我今年要退休了,但是在我的公积金账户上还有一些余额,想请小布帮忙了解一下,该准备哪些材料以便一次性提取账户上的余额。”
带着微粉的问题,小布来到了位于市区朝阳东路16号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楼,采访了归集科工作人员周辉。周辉告诉小布,不仅仅是退休才可以提取公积金,满足以下任何情形之一的都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其中包括: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2、户口迁出本市的;3、出境定居的;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5、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的;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7、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的;8、或者其他可以提取情形的。
在提取条件中,周辉强调了四个注意点:1、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或新就业人员支付房租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同时提取家庭成员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2、新就业人员是指各类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在我市就业的人员。3、重大疾病范围为: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等,以及当年度负担医疗总费用超过5万元(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个人自负部分超过5万元)的。4、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提取。
值得注意的是,提取额度还分为部分提取和全额提取。部分提取的情形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被拆迁后购买住房;结清住房贷款本息等。而全额提取的情形则包括退休;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重新就业等。
“因为退休而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要提供退休证或者人社部门出具的退休审批表。不能提供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凭借身份证直接办理。”对于微粉“惊鸿一叶”的问题,周辉给出了答案。同时她还表示,提取公积金的原因不同,所需要准备的证明也不一样,这就需要申请人按照《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上的要求进行准备。
周辉表示,自2015年12月起,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提高办事效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推出“线上实时提取”和“直接提取还贷(直接到账)”新业务。缴存人办理提取业务时不再需要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和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只需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提取还贷还需要提供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借记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就可以到中心营业大厅直接办理,中心提取审批后提取资金直接到账,缴存人不再需要到银行办理提现转账业务,省去了跑腿和银行排队等候的时间。
“只要申请人符合规定条件,在申请时提取材料真实充分,办理提取业务将非常便捷。”周辉告诉记者,所有的要求和准备材料都在《细则》上有详细的说明,请申请人仔细阅读。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简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手续的通知》请见连云港发布微博微信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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