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2016年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广州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这些都是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尤其是那些已经办理了公积金缴存的职工,小编介绍,2016年广州公积金提取相关介绍如下:
2016年广州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一、申请条件
职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在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租赁所在单位住房自住,租金由单位直接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除,且与单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时间与提取频次
职工应在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并租赁单位住房居住期间内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符合申请条件的,每半年可申请提取一次,由单位经办人集体办理提取申请。
三、申请流程
单位经办人在网上预约申请→提供集体办理提取材料→承办银行网点受理并扫描录入资料→中心审批→办理转账。
【2016年广州公积金提取问答】
一、 单身是否可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根据《通知》规定,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无论单身还是已婚都可以以租房为条件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单身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在广州市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已婚的职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广州市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可分别提供个人及配偶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也可提供家庭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
二、职工2015年缴存了3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办理了账户封存手续,现是否可以租房为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只要满足《通知》规定的“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条件,无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是缴存还是封存状态,都可以申请提取。
三、职工满足提取条件,每次可提取多少住房公积金?
答:满足提取条件的,职工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示例如下:
例1:职工A在2014年10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缴存了2015年1月至3月的住房公积金,在2016年1月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共计13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13=7800元。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为8000元,则本次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共计13个月的租金,可提取金额为7800元;同上,如果职工账户余额为6100元,则本次可提取2015年1月至2015年10月共计10个月的租金,可提取金额为6000元,剩余3个月的可提取额度可累计到下次提取。
例2:职工B在2015年3月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连续缴存了2015年3月至7月的住房公积金,2016年1月5日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5年3月至2016年1月共计11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11=6600元。2016年7月10日职工再次申请提取时,本次最多可提取2016年2月至2016年7月共计6个月的租金,本次最大可提取额度为600×6=3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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