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积金中心详解住房公积金7大用途
3月21日: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筹集、账户专用的一项惠民资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用来发放低息住房贷款,解决职工的基本住房保障,截至目前,本市已有290余万名职工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如何合理利用,市公积金中心为您详解公积金的几大用途。
用途一:收取存款利息。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之日起,就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目前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每年六月底结息并将利息自动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可通过公积金账户明细查询结息情况,职工离退休或其他公积金账户注销情况下可一次性全部提取。
用途二:缴存公积金纳入我市积分落户政策。2016年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情况积分纳入居住证积分指标,具有本市积分落户申请资格,在本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落户加分。按年计分,缴存每满一年积2分,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工具有较大的助益。
用途三: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作为可贷额度计算的基数。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所购住房价款的一定比例、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最高贷款限额四方面因素分别计算,以其中最小值为借款人贷款额度。在余额倍数计算中,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账户余额的20倍,购买其他住房为账户余额的10倍,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用途四: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余额冲贷减压力。对于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办理委托提取,自动从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偿还每月贷款,方便省心;另外如果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多的话,可以办理公积金余额冲贷业务,就是用公积金账户里的钱提前偿还公积金贷款,从而达到减少月还款额的目的,这样就可以减轻不少压力。办理余额冲贷业务的职工只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龙卡、贷款账号就近选择到任何一家公积金中心网点都可办理,一个窗口当时办结。
用途五:按揭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对于按揭贷款购自有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可办理一次性提取和按月还贷提取。办理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和购房日前账户余额,另外借款职工可凭借每月还款凭证提取公积金,职工可根据账户余额情况,积攒一定数量的还款凭证再去柜台提取。
用途六:支付租金,减少生活压力。对于家庭无房无贷的职工来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租赁住房的,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每月房租低于1980元(含1980元)的,按实际房租核定提取金额;每月房租高于1980元的,按1980元核定。
用途七:特殊情况下缴存的公积金还是一笔惠民助困资金。市公积金中心充分考虑困难群体的需求,对于特殊情况的职工放宽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发生诸如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本市低保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等情况,允许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因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特定情况下还是一笔救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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