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积金中心解读贷款新政:公积金贷款提前全还需要哪些材料?
3月4日讯:为更好地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公平性,我市自2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个贷政策,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挂钩的规定,实行缴贷挂钩政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且不能超过目前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做客“中国大连”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解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并回答网友提问。
网友:提前全部偿还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材料?
嘉宾:在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满3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前还款的业务。需抵押人和借款人同时到场办理,需提供:身份证、贷款合同、保险单副本,代收代缴费用一览表(或抵押物清单)、现金(如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偿还贷款,还需提供公积金联名卡及密码,如使用借款人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身份证),到当初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办事处办理。
网友:商业贷款,每年提取完公积金后公积金账户还有剩余,怎样才能使用这部分余额?
嘉宾:在经得商业贷款银行同意的情况下,并且公积金账户可用余额大于2万元时,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以转账形式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职工应填写《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联络单》加盖商业贷款银行印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商业性住房贷款合同、前次办结转账后已还款证明(非首次需提供)到任意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办理。在贷款偿还期限内,贷款本息还清前,借款人可多次申请转账还款,一年可以申请办理一次。
网友:我是去年10月份,用公积金、商业贷款混合贷款买的房子,公积金贷款额度是45万,还款时间30年,现在公积金账户尚有余额9万元,可否把余额取出来呢?
嘉宾:可以。如果已签订公贷按月扣划还款,商贷部分首次提取不超过贷款本息合计,如非首次提取间隔需满12个月,提取额度不超过商贷部分的年还款额。
网友:公积金贷款怎样认定是第几套住房?
嘉宾:公积金贷款前需先根据借款人及配偶的情况核实房屋套数,购房套数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贷款者本人和配偶如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不含房改房贷款及子女为退休父母办理的不占子女额度的贷款),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如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如有两笔以上(含两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网友:职工在两年前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为什么在利率下调后,1月份的还款额反而比去年12月份的多?
嘉宾: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执行合同利率;公积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外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跨年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由于2016年1月属于跨年度计息期,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2月开始才完全按新利率计息,因此,今年1月份的还款额与2月份还款额有所不同。建议涉及利率调整的贷款职工,到前台或网站打印新的还款计划。记者李莹
详解
以固定日调整的贷款为例,固定日调整是指贷款利率从每年的1月1日开始执行最新的基准利率标准,1月1日前后分段按日计息。
2016年1月月供的计息期跨越了“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而2016年1月1日前后执行的利率是不一样的,所以需要以“2016年1月1日”为分界点,按实际天数分段计息。
1月1日之前执行旧利率,1月1日之后执行新利率。
以等额还款为例,除了贷款利息分段计息外,还会因1月归还已支付保费增加,从而使1月份月供小幅增加。(等额还款:是指贷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每月还款的月供固定不变。月供=已支付保费+利息。)
1月份执行新利率之后,银行会根据贷款的剩余已支付保费、剩余期限、新执行利率重新计算月供,因整体利息减少,故1月份归还的已支付保费较12月增幅加大,从而使1月月供略高于12月月供。
梅兴保:中国应该支持房地产业发展
政协委员、前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总裁梅兴保3月2日在驻地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房地产调控因城施政的方向非常明确,从全局来看,中国应该支持房地产业的发展,而且房地产去库存也是主要任务。但是,个别房价上涨过快城市也应出台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梅兴保表示,应该把农民建房纳入国家经济建设体系,统筹研究考虑。并且,在引导农民进入城市的“新市民”政策措施上,加强产业规划和培育,以便让农民进城务工有去处,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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