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是怎么安排的?会补贴职工吗?
1月6日讯:公积金宣 “惠州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会像广州那样用来贴息吗?或者像佛山那样用于补贴职工?”近日,市民王先生咨询惠州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何处。
王先生称,他此前在佛山工作,从2015年7月起,佛山对公积金年度结转后仍存在专户内的职工按年补贴率1%来补贴职工,补贴每季结算,平均每个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一年可获益近109元,余额多则获益多。他了解到,广州也拟将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贴息,即市民向商业银行贷款买房,由公积金中心补贴商贷和公贷之间的利息差。2015年12月,他来到惠州工作,公积金也转到了惠州,余额比较多,他准备在惠州买房,故有此一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称,佛山的做法在全国都比较罕见,广州能用于贴息的前提在于其2014年的增值收益比较高,达到27亿余元,是全省17个公布数据城市中增值收益最多的城市。惠州2014年全年的增值收益仅1.71亿余元,是否将收益直接补贴职工或贴息还有待研究。
该负责人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分配顺序如下:1.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2.上交财政的公积金中心管理费用;3.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目前是按贷款余额的1%来提取。
以惠州为例,增值收益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以及扣除上交的管理费用后,剩余的要全部上交财政,用于城市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公积金管理中心不能截留。2014年,惠州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2000万元,历年累计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2456万元;当年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13734万元,历年累计安排廉租房建设资金46675万元。
在保证了市民提取、贷款后,多余的公积金只有经过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同意,才能购买国债、以保证公积金的保值增值,惠州目前并没有采取购买国债的方式来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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