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作作风公开承诺
为扎实开展“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行动,全力推进“三创四建”活动,进一步提振精神状态,改进工作作风、严肃纪律规矩、主动担当作为,确保社会保险全面工作落实,公开承诺如下:
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人社局党组各项要求,确保全体人员理想信念坚定、政治思想过硬,认真履职、敢于担当,积极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
二、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主动作为,确保社会保险参保扩面、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两个“百分之百”任务目标的完成。
三、深入扎实改进工作作风,始终把作风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坚持事争一流、一抓到底、敢于攻坚、一心为民、马上就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
四、不断强化效率意识,提供便捷服务,确保所有工作事项的办结流程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优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符合事项办理条件、手续齐全的,当即受理,按规定时限按时办结,绝对不出现超时限办结等现象;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属于本中心业务事项的,由中心出具协办函或告知办事群众办理渠道。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廉洁意识。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意见箱、监督箱等多种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不断改进工作。绝对不出现服务态度恶劣、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等行为;绝对不出现“吃、拿、卡、要、报”等违纪行为;绝对不出现恶意推诿扯皮、刁难服务对象、办理事项积压等行为。
六、落实整改市委重点工作评估结果指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加大网上经办系统开发,方便办事群众,年底前按人社局统一规划实现五险合署办公,确保服务对象只进一扇门。
七、办理养老、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缴费申报,资料证件齐全的,随报随办。
八、参保人员跨行政区域流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由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由两地社保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
九、办理职工退休待遇和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审核、审批,凡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当即受理,5日内办结。特殊情况,10日内办结。
十、所有业务经办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办理业务,周六延时服务。
办公地点:石家庄市向阳路25号
政策咨询电话:88625817
监督投诉电话:88625867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0年5月16日
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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