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政策
农村低保政策
一、什么是农村低保制度
农村低保制度,即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就是政府对家庭年人均年纯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困难居民,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救助的新型社会救助制度。低保标准由各市政府研究制定。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何确定
对农村低保家庭实行差额补助。低保金(即补差)的计算方法是:(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年人均收入)×家庭人口数。例如:我市农村低保李先生,家庭人口3人,家庭年人均收入1000元,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1650元,人均低保金(即补差)为:1650-1000=650元,则家庭年应领取低保金为650×3=1950元。农村低保金可按月或按季度发放。
三、申请农村低保需要哪些条件
申请农村低保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l、户籍所在地为农村,并持有户籍所在地常住居民户口;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虽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由于大病支出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水平低于低保标准。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和抚(扶)养关系、户籍在一起并长期共同生活的成员。主要包括:
(1)夫妻;
(2)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或丧失劳动能力、收入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
(3)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4)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
(5)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以及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成年弟、妹。(户口已迁出本地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因需要父母继续供养,仍视为家庭成员。正在服兵役以及劳教、服刑人员不计入家庭成员。)
四、申请农村低保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低保申请书、承诺书、授权书;
2、身份证、户籍索引复印件(原件备查);
3、家庭成员收入状况证明;
4、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及复印件;
5、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证明,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6、单亲家庭提供抚(扶)养费或企业遗属补助费证明,属离异的,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独居老人提供子女赡养费及收入情况证明;
7、家庭及直系亲属分立户口的,只能由其中一方提出申请,同时出具其他方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救济证明;
8、年满18岁的学生提供在校证明。
五、怎样办理农村低保
农村低保实行个人申请、村评议推荐、镇(街道)审核、市民政部门审批、三级公示、社会化发放的运行机制。具体程序:
1、个人申请。申请人按照要求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并授权审批机关调查其所有收入。
2、村委会评议。村委会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家庭收入进行入户调查评估,召开民主评议会或听证会,经评议或听证同意后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报镇(街道)审核。
3、镇(街道)审核。镇(街道)接到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后,负责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民政部门审批;审核未通过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市级审批。市民政部门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对象进行审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符合条件的,委托村委会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如何确定
1、下列收入计入家庭收入:
(1)种植、养殖、加工、劳务收入;
(2)赡养、抚(扶)养费,依法继承遗产或接受的赠与;
(3)土地承包权流转收益、财产租赁或变卖收入,集体分红和股息、储蓄存款和利息收入,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收益;
(4)社会养老保险金、退休金、商业养老保险金、商业医疗保险金、土地征用补偿和安置费、水库移民后扶补助、粮食直接补贴、退耕还林还草补贴。
(5)其他收入。
2、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1)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优待金、抚恤金、补助金等;
(2)政府颁发的见义勇为奖励、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奖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荣誉津贴;
(3)政府发放的老年人补助、残疾人补助、老党员补助、困难党员补助,临时性救济金和建房补贴,在校学生获得的救助金、奖学金、助学金及勤工俭学收入;
(4)因公(工)伤亡或遭受意外伤害人员及其家属享受的补助金、保险费、护理费、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5)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7)社会为特殊困难群众捐赠的款物;
(8)县级以上政府依法规定不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项目。
七、如何计算赡养费、抚(扶)养费
1、赡养费计算方法:
赡养费按照赡养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减去当地农村低保标准后剩余部分的30%计算,有多个赡养人的,应合并计算。计算公式:赡养费=(赡养人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保标准)×30%
例如,某县保障标准为1650元,某家庭老两口,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家,儿子一家年人均纯收入为4000元,女儿一家年人均纯收入为3000元,则儿子应付赡养费为705元,计算过程为:(4000-1650)×30%=705;女儿应付赡养费为405元,计算过程为:(3000-1650)×30%=405。那么,老两口当年共应接受儿女赡养费1110元(705+405=1110)。
2、抚(扶)养费计算方法:
按抚(扶)养人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的20%计算,有多个被抚(扶)养人的,抚(扶)养费不超过其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的40%。
实际接受的赡养费、抚(扶)养费高于上述规定的,按照实际接受的数额计算。赡养人与被赡养人同一户籍或赡养、抚(扶)养人属低保对象的,不计算其应付的赡养、抚(扶)养费。
八、哪些情况不能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暂不予批准享受农村低保待遇:
l、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虽然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但实际生活消费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
2、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群众有异议或反映强烈的;
3、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情况,不接受工作人员核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4、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从事生产劳动的(在校就读的学生除外);
5、法定赡养、抚(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扶)养能力但未履行义务的〔赡(抚)养人属低保的除外〕;
6、因违法收养、赌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
7、拥有并经常使用高档消费物品的;
8、自费购买、新建、装修住房不满2年的;
9、投资有价证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饲养观赏性名贵宠物;经常出入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11、安排子女自费择校就读或出国留学的;
12、审批机关认定的其他不能享受农村低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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