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怎么样
近年来,随着各种疾病发病率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关注疾病保险,并选择购买保险产品来保障人身安全。中国人寿推出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保障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乳腺癌等七种疾病,全面呵护女性的安全。
投保范围
凡年龄在十六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女性在职人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其所在单位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本保险,符合投保条件的在职人员必须百分之七十五以上投保,且符合投保条件的人数不低于五人。
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公司协商确定。
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按本合同约定连续投保不受九十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患原发性卵巢癌、原发性子宫内膜癌、原发性宫颈癌、原发性输卵管癌、原发性阴道癌和子宫肉瘤六种疾病中的任何一种或者多种,本公司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除本条第三款约定的保险责任外,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按合同约定连续投保不受九十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确诊患原发性乳腺癌,公司按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二倍给付保险金,除条第三款约定的保险责任外,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九十日后,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进行子宫全切术或卵巢切除术,公司分别按本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保险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怎么样?国寿女性安康团体疾病保险的投保年龄是十六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者劳动的女性在职人员,保险期间为一年,并为消费者提供多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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