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住院保险能报销多少?需要学校开证明吗?
对于家长来说,孩子的学习和健康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上学期间如果孩子生病的话,是非常担心的,不仅孩子的学习进度会受到影响,更大的可能是孩子的健康出现了问题。如果病情严重,甚至会对家庭造成致命的打击,而住院保
1.起付标准。一个保险年度内,居民首次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900元。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住院的,不再设起付标准。
2.支付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医院支付比例为80%,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的基本药物费用支付90%;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70%;三级医院支付比例为60%。
3.支付限额。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医疗费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2万元。
(二)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参保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50%。在一个保险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20元。随着门诊统筹筹资水平的提高,逐步提高普通门诊医疗待遇。
(三)参保居民因意外伤害住院,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统筹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有第三方责任人的不予支付。因见义勇为或执行救灾救援等公益任务而负伤住院,须提供县级或县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按正常疾病住院支付政策执行。
三、就医结算。
1、参保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时,应将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交医生/护士办理医保住院登记。出院时,患者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2、因意外伤害造成的门诊医疗费用,医院不能按上述1直接报销的,需出示学校证明信,门诊病历和费用发票到聊城市医保事业部审计部备案调查,再到医疗管理部报销。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