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费豁免你了解吗?;这三大误区你知道吗?

我相信,许多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教育保险时特别注意保费免除功能。目前,许多教育保险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但你知道教育保险中的豁免是全面的吗?什么误区不能上当?
保护你的孩子更多的爱,保险三部曲使完美的婴儿!误区一:免税是免费午餐。保险费豁免不是保险公司提供的免费午餐。业内人士指出,无论是以追加保险的形式,还是直接出现在主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人为这种追加保险支付保费,一般都会在总保费的基础上提高5%至10%。
误解二:所有残疾人都有资格获得豁免。一位保险推销员说,有三个一般的豁免条件:完全残疾、死亡和重病。如在儿童教育保险中,由于被保险人的全部残疾,保险费的免责经常发生。但要注意的是,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保费豁免条件。
比如A保险公司某款产品给出的附加保费豁免保险条款写明:“在分期交付主险合同保险费期间,如投保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致身故或全残,自投保人意外伤害身故或全残时的下一个交费日起,可申请免交被保险人16周岁以前应交的各期保险费,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这是一款少儿教育金保险的附加豁免条款,该条款仅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和全残豁免保费,豁免范围较窄。如果投保人因为非意外原因,比如是生病导致了残疾,那就无法获得“保费豁免”这一重大利益。
误区三:豁免是终身制
虽然“保费弃权”是一个人性化的条款,但它不是终身的。如果支付期满,被保险人达到65岁,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能够工作和生活,只要满足任何条件,“保险费免除”就停止。也就说,在为孩子购买附加保费豁免功能的教育保险时,并不是为孩子提供终身保障。但一般都会提到保险合同终止,就表示,豁免自投保人身故之日起本合同项下剩余未交纳的主险合同保险费,直到合同交费期满日为止,这也能给孩子充分的保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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