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杀妻谋钱财,保险金为什么却判给女儿
为了谋取妻子的巨额遗产和保险金,刘刚计划杀死他的妻子。案子解决后,刘刚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并建立了自己的保险受益人。他应该得到保险索赔。最后,根据双方的证词,法院将其财产授予其独生子女。
在《中国保险法》中,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丧失,或故意杀害被保险人,丧失受益权的行为。该法在去年十月新颁布的《保险法》中完全保留,未作任何修改,充分体现了其对受益人行为的巨大制约。但是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依然有很多人为了打巨额保险金的主意而丧失了做人的基本道德,甚至严重触犯了法律。下面这里案例就是一个很好的警示例子,我们一起来看看。
赵红和她的丈夫刘刚生有一个女人,名叫赵雪。2007,一次事故导致赵红的父母离开。赵红是一个独生女,成了她家族遗产的继承人。遗产约三百万元。赵红在一次车祸中被父母感动了。在刘刚的劝说下,赵红和刘刚在一家保险公司购买了高水平的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总计100万元。在填写受益人时,刘刚要求赵红将受益人指定为刘刚,而赵红将受益人写成了法定。 2008年4月3日,赵红晚上下班回家的路上被劫匪连捅了数刀,最后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认为该案件存在较大疑问,遂向公安机关申请调查。该案件很快得以侦破:持枪杀人者是由刘刚唆使,佯装抢劫实为故意杀害被害人赵红,图谋享受大笔遗产和巨额保险金。
尽管如此,刘刚还是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声称自己是赵红的保险受益人,虽然案件由他一手策划,但其作为被害者第一受益人的事实不能因此而改变,故要求获得保险理赔金。另外,赵雪在亲属的帮助下,也向保险公司提出了正式的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在经过研究后做出了拒赔决定,刘刚和赵雪随即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以《保险法》中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或者伤残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丧失受益权的规定拒绝赔付。而赵雪的律师认为:赵红在投保单受益人一栏中写明了法定,即没有将受益人的名字明确写入人身保险合同中,因此赵雪的律师认为:案例应属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保险公司仍需赔付给赵红的独生女赵雪。最后,法院根据双方的证词,判决本案保险金应作为赵红的遗产由保险公司向赵红的独生女儿赵雪支付。
应该说,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首先,赵红没有指定具体的人类受益者。法律可以是丈夫或女儿,而丈夫刘刚则是杀害赵红并失去继承权的阴谋家。因此,赵雪丽当然可以向保险公司请求赵红的保险金。《保险法》是一套日益健全的法律,也许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等待时间和实践来考验,但仍然是约束保险事件涉及到的这些人的行为的,不要把它当作是一种虚陈的摆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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