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重大疾病保险推荐;保险责任有哪些

就目前我国医疗保险现状来讲,少儿重大疾病还是我国基本医保中的一个空缺,特别是儿童白血病、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一旦孩子患上了这些疾病,家庭境况再殷实也会被昂贵的医疗费用拖累的一贫如洗。
随着人们风险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家庭意识到了为自己孩子购买保险的重要性。为了降低发生这样的不幸事件带给家庭的强力冲击,家长们开始给孩子买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少儿大疾病保险哪个好呢?
投保少儿大病保险,需要我们仔细地斟酌,不可盲目地去选择。因为目前市场上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有很多,应针对于具体投保人的自身情况来选择。投保重疾险并非保险责任的范围越广越好,因为有些疾病的发生率几乎为零,或者他们原先购买的意外险中已能保障到某些疾病;另外,重疾险保障的病种越多,保费越高。
该保险侧重重大疾病风险,身故仅返还保费,保费低廉,可为少儿附加其他医疗险。主要特点概括为:
保费低廉孩子都享受得起的保障,针对性强专门保障少儿高发重疾,保额无限建立真正充足健康基金.
投保年龄:30天至16周岁
保险期间:至年满25周岁
交费方式:年交
交费期限:至年满25周岁
保险责任
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在合同生效一年内,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终止。
二、在合同生效一年后,被保险人初次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初次实施合同所指手术,按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或手术是指: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川崎氏病(伴有冠状动脉瘤)、进行性脊肌萎缩症、病毒性脑炎、化脓性脑膜炎、暴发性肝炎、Ⅰ型糖尿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良性脑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重型脑损伤、严重烧伤、双目失明、肢体缺失。
三、被保险人身故的,将按所交保险费(不包括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上述“所交保险费”不包括被保险人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所增加的保险费。
案例介绍
王子:1周岁;保额:20万元;
保险期限:至25周岁;交费期限:至25周岁;年交保费:620元
保单利益:
1、王子若一年内初患合同所指15类重大疾病之一,给付保险金20620元,合同终止;若一年后初患合同所指15类重大疾病之一,给付保险金20万元,合同终止。
2、若王子25周岁前不幸身故,返还保费620元×交费次数,合同终止。
此外,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很高,少则七八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甚至更高,因此消费者购买10万元到20万元的保额比较合适,因为低于10万元的保障功能太弱,而超过20万元对一般消费者来说也没有必要。少儿重大疾病险有很多种,有短期的,有长期性的,如果小孩子是年纪较小的,可以建议选择一些返还已支付保费的重疾险,这样就可以又为孩子的将来存了一笔存款,又可以为他的人身作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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