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住院医保问答;大病医疗保险解释
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应当参加少儿医疗保险。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60元,财政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1、哪些少年儿童可以参加少儿住院大病医疗保险?
凡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儿童,以及本市户籍的婴幼儿和18周岁以下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应当参加少年儿童住院及门诊大病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少儿医疗保险)。
所称的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是指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等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儿所、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特殊学校、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
2、我市少儿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是哪里?
市社保中心为全市少儿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负责全市少儿医疗保险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并做好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其中,少儿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相关手续由代办单位到市社保中心少年儿童医疗保险科办理,地址:新颜路113号,联系电话52711392。
3、哪些单位是少儿医疗保险代办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各镇(场)、招商城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少儿医疗保险的代办单位(以下统称少儿医保代办单位)。
其中: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办理本校在册的本市户籍学生的少儿医疗保险工作;镇(场)、招商城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内本市户籍的不在校少儿和在外地学校就读的本市户籍少儿的医疗保险工作。
4、少儿医疗保险的缴费金额为多少?
少儿家庭每人每年缴纳60元,财政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今后年度视基金收支和保障水平情况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5、家庭缴纳的少儿医疗保险费单位如何报销?
少儿家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父母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各报销30元;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有经济收入的,由一方工作单位报销30元;父母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无经济收入的,由一方工作单位全额报销;父母双方均无工作单位但有经济收入的,由家庭承担。
6、哪些家庭可以免缴少儿医疗保险费?
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以及残疾少儿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父母无经济收入的家庭免缴少儿医疗保险费。
7、免缴少儿医疗保险费的人员如何办理免缴手续?
符合免缴条件的少儿,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凭户口簿、《常熟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金领取证》、《常熟市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常熟市特困职工救助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材料,分别到所在中小学校、托幼机构或户口所在镇(管理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免缴医疗保险费手续。
学校、托幼机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审核确认后,将符合免缴条件的少儿花名册,于每年办理申报缴费手续时报送市社保中心。
8、参保少儿的就医凭证有哪些?遗失如何补办?
市社保中心通过代办单位向每位参保的少儿发放《常熟市医疗保险证》、《常熟市医疗保险病历》、《常熟市医疗保险卡》(以下统称就医凭证)。参保少儿及其家庭应妥善保管就医凭证,如有遗失,到市社保中心办理挂失和补发手续。
9、少儿医疗保险的结算年度如何计算?医疗保险待遇从何时开始享受?
少儿医疗保险费用的结算年度为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按规定办妥参保手续的少儿,可从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享受少儿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有关待遇。逾期未按规定缴费的少儿,结算年度内不享受少儿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10、新生儿如何办理少儿医疗保险参保手续?
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到户籍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在同一结算年度内,全额缴纳当年度少儿医疗保险费,新生儿从缴费到帐的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少儿医疗保险住院和门诊大病有关待遇。
11、哪些是少儿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参保少儿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的报销范围,参照《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苏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目录》以及补充增加的儿童用药和儿科诊疗项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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