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疗保障政策的艰难嬗变,儿童医保的明天在哪里?
“重大疾病因其高昂的治疗费用,是造成支出型贫困的重要原因,如何对重大疾病患者、尤其是优先度更高的儿童重大疾病患者进行保障和援助,是每个国家都需要面对的重要议题。”
近日,由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中国儿童大病救助与慈善组织参与现状报告》(以下简称“儿童大病报告”),关注到了儿童医疗保障政策发展的问题。
“目前国家对儿童医疗保障政策虽然在逐步重视,但还存在报销比例低、范围有限等诸多问题。”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儿童大病报告总负责人、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常务副院长高华俊强调,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对于儿童医疗的保障更是重中之重,在政府积极完善落实保障政策之时,社会各界也应对儿童医疗特别是大病儿童给予更多关注。
儿童医疗一度空白
谈起中国的儿童医疗保障政策,高华俊轻轻地叹了口气,“其实我国至今也没有单独的儿童医疗政策,有关儿童的保障包含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以及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放心保)中”。
在高华俊看来,20世纪50年代到90年代是儿童医疗保障的“冷落期”,当时儿童医疗保障隶属于公费医疗、家属劳保以及当时的农村合作医疗,子女生病后的医疗费用由父母所在单位承担。但他指出,这种承担相当有限,限额很低,比如有的单位规定孩子一年的医疗费只给三四百元,其余的都要由家庭自费。
20世纪90年代国家进行了医疗改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代了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但由于受到“儿童是家庭和父母附属体”的传统思想影响,改革中并未对儿童医疗作相应规定,儿童处于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空白地带。
高华俊介绍,此时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弥补社会保障体系中儿童无医疗保障的空白。比如,1991年,上海市红十字会与教育部门等联手推出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后来该险种变为“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规定不论健康与否,适龄人群每年缴纳几十元钱,因病因伤住院时医疗费可报销一半,10万元封顶。
2004年,北京也复制了上述住院医疗互助金制度,深圳、杭州、成都等少数地方也在日后建立。
但高华俊坦言,相比这些个例,那个年代如果孩子生病大多由家庭自己负担,一场大病可能导致家庭因此致贫,特别是本不富裕的农村家庭。
2003年,卫生部曾在农村做过调查,因病致贫率高达40%,“平均10个家庭就有4个因给孩子看病而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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