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少年儿童可参加城居医保
从2009年1月1日起,《杭州市萧山区基本医疗保障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办法》首次将我区少年儿童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中,从政策层面上实现了医疗保障全覆盖。
该《办法》参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将原来独立运作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困难救助等制度整合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并对有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即将实施的《办法》与现行政策相比,制度设计更加完善,保障水平有所提高。
少年儿童可参加城居医保
萧山区非农户籍、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子女医疗保险等制度,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年龄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本区中小学就读的学生,可申请参加我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申请参保的少年儿童,请随带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一张、家长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已满18周岁的学生另需携带在校就读证明),到区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义蓬、临浦、瓜沥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手续。在办妥参保缴费手续后即时领取《萧山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和社会保障卡(医保卡)。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参保的少年儿童发生的符合医保列支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承担一个门诊起付标准,门诊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的比例为: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60%。
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对于住院医疗费,则先由个人承担一个住院起付标准。住院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医疗费,统筹基金承担比例为:住院起付标准以上至2万元(含)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64%;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70%;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2万元以上至4万元(含)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70%;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75%;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80%。4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76%;在二级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80%;在其他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基金承担84%。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有了少儿医保之后还要什么?
那么,自家的孩子参保了少儿基本医疗保障后,家长还需要为孩子买哪些商业保险作为补充?保障意识较强的家长,可能会提出这样的问题。
由于少儿医保对少年儿童的大病及住院医疗已经保障程度较高,因此对已经参保的家庭而言,可以不用再为孩子购买住院费用报销型的保险。如果担心重大疾病治疗费用支出费用较高,往往超过少儿医保的最高报销额,而且社保内有用药等限定,则可以适量购买商业少儿重大疾病保险,帮助应付今后的巨额医疗费用风险。
还需要提醒的是,由于社保每年的缴费时间只有统一的一两个月或两三个月时间,家长们一定要记得按时缴费,以免孩子错过当年的保险。
此外,如果当地有红十字会等组织主办的互助基金性质的少儿医疗保障体系(典型的如上海地区),也应一并参加,提高孩子的保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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