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保的启动带来方便,住院治疗、门诊大病报销标准是怎样的?
拿着孩子的医保卡和刚报销过的结算单,张女士感到无比激动。自从孩子得了大病,巨额的医疗费使她和家人几近崩溃。城镇居民医保的启动,使张女士看到了希望。“为孩子交了40元钱保费后,第二个月就享受到了医保待遇,并为孩子办了门诊大病证。”据张女士介绍,今年1月孩子到外地做了手术,仅手术一项就花了6万多元,5个月的时间里共花了90023元,而医保给报销了51024元钱的医疗费,想到自己为孩子才交40元钱,她真是有点不敢相信所发生的一切。
据了解,截至今年3月底,半年时间内青岛市参加居民医保的51.24万人中,像张女士儿子一样享受到居民医保待遇的已达8790人次,其中少儿4305人次;办理门诊大病的参保居民已达1645人,医疗费统筹支付2141万元,保障了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需求。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我市居民医保实施已达半年,但还有很多家长对居民医保政策不够了解,为此,记者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对参保学生儿童家长都比较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采访。
住院治疗、门诊大病报销标准
参保学生儿童患者在出院结算时,其医疗费首先应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扣除起付线。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1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90%。
经市医保中心审核通过的门诊大病病种,其治疗门诊大病病种的医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儿童糖尿并血友并再生障碍性贫血等病种的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单独设立一次起付线,起付线设置同住院,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医保住院的标准支付,但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
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并恶性肿瘤放化疗、精神病等病种的门诊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与住院一起计算起付线,不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不设最高支付限额,起付线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医保住院结算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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