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新生婴儿纳入医保
婴儿的发病率很高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因此重庆市人大代表建议将新生婴儿纳入医保,具体方案如下《重庆日报》的报道。
2009年,人大代表一份建议推动了城乡医保扩大范围,让50万大学生受益。此次人代会,(重庆)市人大代表李秋将关注的目光放到了新生婴儿身上。(1月18日),她向组委会提交了一份建议,呼吁为新生婴儿开展医疗保险,不要让他们成为医保的漏户。
临床显示:婴儿发病率高
婴儿发病率很高,却没有医保。作为重庆医科大学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秋说,由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即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途不能参加,所以当年出生的婴儿不能办理这类医疗保险。
但从临床来看,婴儿发病率很高。李秋表示,根据綦江县妇幼保健院2009年第一季度统计,该院收住儿科病人444人,其中婴儿364人,占81.89%;该院同期接受分娩妇女产出的婴儿432名,产出婴儿与住院婴儿人数之比为1:0.84;每个住院婴儿平均花费1445.9元。从数据可见,婴儿病患较多,治疗耗资较大。
由于没有医保,家长不堪重负,李秋认为,因无钱为孩子治病,甚至导致社会上出现抛弃婴儿的悲剧。
将新生婴儿纳入医保范围
李秋提出三个方案,期待政府能出台相关政策,将新生婴儿纳入医保范围。
方案一:建立母婴合作医疗保险,保障时间从母亲怀孕起到婴儿出生后的本年度止(下年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
方案二:已孕母亲可让即将出生的孩子参加合作医疗。孩子因故流产或者出生即亡,退回合作医疗保险费;孩子出生后即按本地合作医疗规定就医。
方案三:在国家给予孕妇400元分娩补助、参加新农合的孕妇再补助400元的基础上,国家增加补助。增加的金额为当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最低档次的费用,作为新出生婴儿的医疗保障,这样,婴儿在出生当年就自动参合了。
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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