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自启动以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为促进城镇居民参保,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又陆续出台了关于推动中小学校学生与托幼机构儿童参保、延长申报缴费期、为进一步促进儿童医疗保险权益,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现就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问题解释如下:
参加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范围是:在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学校就读的非在职学生和幼儿园、托儿所、保育院(统称托幼机构)的儿童。
谭先生在电话中说,他儿子去年12月份出生,目前已11个多月,因体质较弱,日前因生病住院,花费数千元。在医院时听说小孩也可以办理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他想知道要去哪里办理和如何办理及如何缴费等事宜。带着他的问题笔者者致电医保局咨询此事。一名工作人员介绍,办理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时,市民可携带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居委会办理。若是新生儿则携带户口本到当地的医保局直接办理。办理后即可享受医保待遇。每年的缴纳费用会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因此是不一致的。另外,该名工作人强调,因参保的主要依据是户口本,所以家长须及时给孩子上户口。
参儿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儿童如果患病,在已经实行联网结算或报盘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治疗门诊特殊病的,只需支付个人应付部分的费用,其余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参保学生儿童经批准转外埠就医或者在非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医疗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报销时,由学校、托幼机构负责归集医疗费用单据,并按照规定汇总统计后,统一到所在区县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报销。面对各保险公司推出的一系列险种,业内人士建议,家长不要盲目选择。专家建议,应该考虑孩子的年龄、特点,可选择一些能支付住院费用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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