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异则子女生存金该何去何从?
1998年6月份,王先生给他的儿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5份少儿保险,条款中约定,到孩子满1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时,可以领取一定数额的满期保险金。但是在2004年9月,王先生非常生气的来到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要求公司为其儿子办理生存领取手续,同时投诉该保险的代理人朱先生。
通过电脑,负责投诉接待的人员发现,早在2004年7月,王先生的保单就办理了生存领取。但是当时王先生情绪难以得到控制,所以保险公司也未能很好的向他解释。于是,公司接待人员立即联系了给王先生代办生存领取的业务员朱某了解详细情况。
朱某称该保单是1998年王先生通过他投保的,投保人是客户王先生,被保险人是他儿子。今年6月份该保单到了生存领取的日期,而投保人迟迟没有办理生存领取,出于对客户的关心,业务员朱某便到客户家中通知其办理生存领取金,但客户王先生未在家,业务员就将此事告诉了王先生的妻子张某,并将如何领取的联系方式告诉了她。
由于当时王先生不在家,业务员按照要求让其妻张某带上户口本、以孩子名义开户的银行存折等相关资料到公司办理领取手续。不知道为什么很好的客户服务,却引起了王先生的投诉。原来,王先生已于2004年8月与其妻张某离婚,而儿子的保险金也被前妻领走。
热线反馈:代签名乃问题根源
申请人员觉得事情比较复杂,立即从电脑里调出相关资料,发现王先生的妻子确实已在2004年7月领取了生存保险金。经保险公司服务人员的的耐心指导,客户王先生说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客户王先生和其妻张女士已在2004年8月离婚。而给儿子购买的保险也一直是王先生本人缴纳保费,张女士7月办理生存保险金领取的事情客户王先生根本不知道,生存金也未交给孩子,更重要的是在没有得到王先生的同意,张女士将生存受益人更换为自己并代投保人进行了签名。
离婚后,王先生才知道生存金已经交给了其前妻,生存受益人也进行了变更,心中一时气愤才到公司投诉业务员。弄清情况后,服务人员对王先生进行了耐心的解劝并表示歉意。经过多次沟通后,王先生终于表示不再追究此事,并接受了该保险公司和业务员的道歉。
热点争议:孩子保单归属谁
少儿生存金领取与其他的保险金领取不同,尽管孩子是大多少儿保险的生存受益人,但由于孩子还未成年,一般都是由父母为其办理存折,然后代领。于是渐渐地,就有一个归属的问题。是谁缴纳保费谁领,还是父母任何一方均可领取。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这种少儿保单,孩子可能无法学会合理的支配保险金,面对这种情况,投保人最好时生存受益人,从而避免相关的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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