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撞上驾校教练车致学员受,注意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
一辆重型卡车与一辆驾驶校车相撞,两名学员受伤。人们已经认识到,卡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而客车则承担次要责任。前几天,法院一审对货车车主赔偿损失70%的第二批学员,对客车车主赔偿损失30%的第二批学员。
2009年11月11日11:00,孟某驾驶重型自卸汽车沿跳远路线自南向北行驶10.9公里,进入对面车道。这时,一个驾驶学校的教练,涂某,派学生莉莉沿着从北向南的跳跃路线开一辆桑塔纳轿车。两辆车未能躲闪碰撞,导致桑塔纳车上学生薛千鸣、方芳受伤。经交管部门认定,孟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涂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薛千鸣、芳芳和莉莉不承担事故责任。事发后,薛千鸣和芳芳前往医院住院治疗,薛千鸣被诊断为创伤性中型颅脑损伤、身体多处出血、血肿、肋骨骨折等,花费医疗费10万元。芳芳则是右桡骨远端粉碎性骨折,花费各项费用1100元。近日,薛千鸣和芳芳将二事故车辆车主、涂某和驾校告上法庭,索赔15.7万元。
法院认定,这辆重型自卸车的车主是卢某,孟某为此雇佣了司机。这辆车由保险公司投保了强制三方保险。桑塔纳轿车是由顾某购买的,而图某则聘请了教练。行驶证登记车主为被告天津市方通驾校。另外,二原告的合理经济损失为12.7万元。
东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交管部门作出的责任认定客观准确,予以采纳。二原告的合理经济损失应由几被告负责赔偿。被告陆某作为事故货车的所有权人,应按照其所承担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直接向原告赔偿保险金。被告顾某作为事故桑塔纳车的购买者及经营者,应按照其所承担的事故责任进行赔偿。被告天津市方通驾校作为事故车辆的登记车主,且参与该车的经营,应与被告顾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被告涂某为被告顾某雇佣教练,不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被告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对原告薛千鸣、方芳的各项经济损失给予了33000元赔偿。被告鲁某赔偿原告医疗费和住院食品津贴总额的70%,即9.4万元,即6.58万元。被告的医疗费和住院补助费共计9.4万元,约合2.82万元。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