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强险与酒驾的关系,上海交强险与酒驾挂钩
上海市交通警察局决定对4月1日凌晨0点以后非法驾驶机动车的机动车实行浮动强制交通保险制度。本市关于机动车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机动车强制保险费率挂钩的浮动制度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前保单年度有酒后非法驾驶记录的,续保期保险费按时增加15%;前保单年度有酒后非法驾驶记录的,续保期保险费按时增加30%时间;
二、酒后驾车率的调整系数与上海市保险监督管理局和上海市酒馆颁布实施的《交通强制保险违法浮动费率标准》规定的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调整系数累加,安全局于2008年4月1日继续保险累计费率不超过60%。
三、除酒后驾驶费率调整系数外,其他本市原有规定的交强险费率优惠及费率上浮的相关办法继续有效。为什么要将交强险与酒驾挂钩呢?其实主要原因还是由于酒驾带来的严重危害。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
在中国,每年有数以万计的酒后驾车交通事故,50%以上的死亡是由酒后驾车造成的,酒后驾车已成为交通事故的第一杀手。喝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上海交强险将与酒驾挂钩这一制度的实施,相信一定能有效抑制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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