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代位求偿有什么作用?车险中的代位求偿重要性
当交通事故发生时,人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索赔过程中,由于你没有交通责任,保险公司将把索赔转给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事实上,许多人忽视了代位权的原则。其次,对代位求偿权的保险知识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所谓代位求偿,又称代位求偿或权益转让,是指因第三人的责任引起的保险事故而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有权要求第三人的赔偿。在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后,依法进行赔偿。代位求偿适用于所有财产保险条款,也是保险公司必须履行的义务。
很少有业主知道他们有权代销保险公司。根据代位求偿原则,即使无责任的所有人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也可以向事故的另一方索赔。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专家李文中说,200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保险法》第60条明确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第61条则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也就是说,发生交通事故后,不管对方是否投了保险,车主都可以从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获得保险补偿,前提是需要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公司。事实上,代位求偿是保险的基础原则,在《保险法》出台之前就有,但保险公司和理赔人员并没有给客户讲清楚,才使得长期以来形成了这样一个认识误区无责车主保险公司不赔偿。
李文认为,无责任免责符合保险责任划分原则,本身不存在问题,而代位权则是无责任免责的有力补充。如果被保险人在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则无须通过其购买的保险对另一方的过失承担损失。受损车主获得赔偿的途径可以是对方的民事赔偿,也可以是对方投保的保险公司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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