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计的免赔额是什么意思?哪种情况下需要自己赔偿?
每个行业都有很多专业术语,保险也不例外。在理赔过程中,有一些车主听到总计的免赔额,但具体是什么意思?相信很多车主都不知道。就这个问题,笔者咨询了保险专家王先生,王专家给我们进行了详细的讲解。
王专家说:所谓总计免赔额是指,把保险期内所有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加计在一起,如果全部损失低于总计免赔额,保险人不作任何赔付。一旦全部损失超过总计的免赔额,保险对所有超额部分的损失予以赔付。用句通俗的话说,如果保险公司规定超过100元的损失才赔偿,而保险事故的全部损失只有99元,则保险公司不赔偿。这里的100元,就称为总计免赔额。听了专家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彻底了解总计免赔额的意思了。这种规定的出现,是否会引起很多循环呢?例如,本来损失只有99元,为了满100元,车主人为地加重了损失。当这样的情况出现后,会得到赔偿吗?王专家说:一般保险公司确定的总计的免赔额都是很低的,而且,查勘过程中如果发现车主存在主动加重损失的行为,那么就违反了保险条款,就不属于赔偿范畴了,甚至会降低车主的信誉度。此外,如果多次出险,第二年的车辆保费就会上升,所以,绝大部分车主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即使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利小于弊。笔者了解到,理赔过程是车险的主要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很多车主和保险公司出现了矛盾,甚至诉至公堂。这些矛盾五花八门,有的赔偿金额不合理,有的甚至拒赔,这样的情况发生后,车主本人就要承担一部分甚至全部的经济损失,如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呢?王专家说:如果损失未满总计的免赔额,那么车主是需要承担损失的,不过这种损失较小,一般车主都能够承担。绝大部分进入司法程序的矛盾,主要分两种。一种是车主对保险条款不了解,把不赔偿的事故当成了该赔偿的事故。另一种是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不好,部分保险公司为了利润最大化,在意外发生后以各种理由拒赔。所以,车主在投保前,一定要慎重选择保险公司,而且要详细了解保险条款,这样才不会出现不愉快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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