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根据现有的保险行业操作流程,保险公司既是承保人也是理赔人,如果发生意外事故,车险定损也是由保险公司说了算的。在这方面,保险公司可谓即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车主不但没有选择,还得接受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结果。而对当车主针对车险定损结果不满意时,双方就会存在一些争议,如何避免车险定损的争议呢?争议又当如何解决呢?
针对车险定损的争议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维修价格的争议。这个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争议。一般出现在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这种情况出现后,车主首先要与保险公司定损员根据实际维修情况再商议,如果定损结果仍有异议,车主不认可定损员确定的损失数额,则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没有车主签字确认的定损单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车主有权请第三方评估中心介入评估重新定损核定。
维修方式的争议。车险定损中维修方式的争议也是比较常见的争议。保险公司对车辆有损部件给出的处理意见多数以修复为主,若受损部件实在无法修复的才会确认更换,车主则出于安全考虑,一旦车辆有部件损害,多数倾向于直接更换新的部件,这样保险公司和车主的意见相左,就会存在一定的争议。这种情况下,车主应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的过程之中与定损员协商,双方共同确认维修方式再进行维修,车主才可以尽可能得获得更多的赔偿。
定损维修地点的争议。车险定损与维修要在同一个维修点。如果前期车主和定损员已经确认是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的定损金额,定损后车主就不要再到其它的维修点维修,因为索赔时保险公司会按照车主实际维修的维修点标准重新确认定损金额,如果维修费用高,保险公司支付的定损金额少,车主就会承担这一部分不必要的损失了。具体的定损金额,车主也可以同定损员进行沟通,让定损员参考市场维修价格再确定合理的维修金额。
注意以上几点后,车险定损的其它细节也要多加注意。车主尽量不要擅自对汽车进行维修,维修前一定要先让保险公司定损员勘定定损结果后再进行维修。再就是如果车辆行驶过程中只是小磨擦或者是细小的划痕,则建议车主自行维修,如果这样的小问题都找保险公司理赔,既浪费了时间,又增加了出险率。而现在保险公司每年都会根据车主的出险率核定车险的定价,如果上一年度出险次数过多,第二年续保时保费也就会相应的增加,虽然获得了小部分金额的理赔款项,却失去了保费的优惠幅度,实在是有些得不偿失的,车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认是否由保险公司进行车险定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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