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法院:交通事故赔偿难和解执行促和谐
近日,泸溪法院和解执行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该案申请人情绪大,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有限,属于难以执行的案件,但通过执行干警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终于让涉案双方达成和解,并按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该起案件的缘由是2012年1月,受害方郑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构成三级伤残,肇事方陈某在事故发生后仅赔偿2万元后便以家庭困难为由不再赔偿,郑某诉至法院。经泸溪法院判决,由陈某赔偿郑某40.6万元,但判决后肇事方表示没有能力赔偿申请人,郑某向泸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的干警收到该起执行案件的时候,从裁判文书中就看出该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先调查了陈某一家的财产情况,并主动与申请人郑某联系,一同到被执行人家中进行上门执行,初步取得了申请人的信任。执行干警通过上门执行了解到,陈某靠微薄收入来维持生活,现在面对这四十万元的巨额赔偿,显得无能为力,面对法院的执行,陈某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交几百元敷衍了事,案件由此陷入僵局。
为了赢得申请执行人的信任,法院干警与申请执行人共同努力,寻求被执行人更多的财产线索,为了打消被执行人没钱就可以不赔的想法,法院干警对被执行人不断施加压力。经过长达三年的执行,该案的案卷中堆成了一摞摞的传票,以及执行、调查、询问笔录、扣押等执行财产的材料,虽然案件未执行到位,但申请执行人认同法院对该案所付出的努力,也认识到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能力履行全部的赔偿义务,被执行人也逐渐转变了态度,充分感受到了法院对执行该案的决心,也开始主动要求法院对该案进行和解。终于在2014年8月,双方来到法院,但被执行人表示只能履行六万元,面对巨大的差距,经过近三天的协商,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陈某承诺在2014年12月一次性支付郑某赔偿款人民币十六万元,并提供了保证。近日,陈某按期兑现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长达三年且耗费了执行干警无数心血的执行案件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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