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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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雷州市驻调风镇工作组联合调风镇相关部门,通过加大工作力度不懈努力,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不但使当事人的权益得到进一步保护,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调风镇课堂村冯×光与卜昌村冼×明均系雷州市恒×公司员工。今年3月8日,冯×光驾驶一辆无牌无证二轮摩托车搭载冼×明外出,当行至恒×公司门口时,与公司一辆小四轮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冯×光与冼×明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当即联系救护车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治疗。经检查,冯×光与冼×明均为重伤。经一段时间治疗后,伤者陆续出院。在伤者住院期间,公司为他们支付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费用共计近20000元,但伤者出院后,仍以伤病未完全康复为由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后该市交警部门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了立案处理,但由于伤者索赔金额过高致处理未果。
近期,获悉该情况后,该市驻调风镇工作组多次会同镇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等部门组织双方在派出所或公司办公室调处,但均没有成功。近日上午,在课堂、卜昌两村村干部的协助下,镇分管领导与工作组再次组织双方在司法所进行调解。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和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恒×公司分别给予冯×光、冼×明经济补偿9000元、4000元了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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