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今年实行新政;对二套房认定执行此前标准
从今年1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实行新政,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 记者昨日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公积金对二套房仍按原规定进行认定和审核,中直、国管等分中心与北京地方的缴存额度可以合并计算。 二套房按原定标准审核 此次新政规定,购买政策房或90平米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上调至120万元。购买90平米以上非政策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据了解,公积金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执行的是2013年4月出台的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而这次新政中,对于二套房的认定没有变化,因此执行的还是此前的标准。
公积金缴存情况可“互认” 夫妻双方,一方属于国管的公积金,一方是北京地方的公积金。如果一方的缴存额度不够申请120万元的最高额度,是否可以将夫妻双方的缴存额加在一起计算?
据介绍,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包括中直、国管、铁路三家分中心,三家分中心与北京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可以互认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夫妻双方购房,如果一方缴纳北京地方、一方缴纳国管分中心,且符合贷款政策要求的,那么双方可以合并计算。这样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只要在国管分中心开具缴存证明,然后在北京地方的公积金申请贷款即可。在夫妻双方均符合贷款条件的前提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个人部分之和在971元之上,即可申请到120万元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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