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接受处理;事故认定书“出炉”了
发生交通事故后,钱某一直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但却“出炉”了。原来,钱某的驾驶证和这份认定书均是伪造的。3月27日,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1月17日,阜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阳大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现代轿车相撞,黑色凯美瑞几近报废。同时,事故造成现代轿车驾驶员任某受伤。
交警部门赶到现场处理时,凯美瑞轿车驾驶员钱某提供了自己的驾驶证。
奇怪的是,事后两名驾驶员均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民警查询发现,钱某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所提供的驾驶证是伪造的。
据市交警支队五大队事故组民警许南介绍,钱某当时驾驶的凯美瑞轿车属一租赁公司。根据事发现场的情况,这起事故中,任某应承担主要责任,钱某只需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部门对此展开调查时,汽车租赁公司急坏了。
据介绍,由于车辆损毁严重,凯美瑞轿车的维修费高达8万多元。汽车修好后,钱某迟迟不露面,既没有支付维修费的意思,也不愿透露事故的处理结果。
“事故若不处理,就无法理赔。”租赁公司紧追钱某不放。今年2月份,钱某拿着一张来到租赁公司,称事故已处理完毕。
这份显示:1月17日16时50分,钱某驾驶的凯美瑞途经新阳大道时,因操作不当,与任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钱某负主要责任,任某负次要责任。
损害赔偿调解结果是,两车的修理费由双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实行碰撞自赔,各修各车,具体数额由保险公司确定。
租赁公司对这份认定书表示怀疑,经市交警支队五大队鉴定,此认定书是伪造的。
3月27日,钱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事故发生后,钱某自知提供的驾驶证是伪造的,不敢到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面对高额的维修费,钱某自作聪明,花费100元伪造了交警部门的,企图蒙混汽车租赁公司。
据市交警支队五大队大队长王宽介绍,经问讯,钱某伪造的最终目的是向保险公司骗保。
目前,钱某因无证驾驶、使用伪造驾驶证,被交警部门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金6000元。钱某的其他行为已涉嫌刑事犯罪,交警部门将移交开发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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