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旅游备把“保险伞”
即将迎来的十一黄金周,让很多喜欢旅游的市民大感畅快,充足的假期让很多人准备居家出国游。很多人都知道,前往欧美等“申根”国家旅行,除了必要的财力证明等资料外,还需要提交一份出国旅游意外保险保单,即证明拥有境外旅行医疗保障才能顺利获得签证。由于境外旅游险包括紧急救援、急诊、牙科、未成年子女住院陪同等多项服务都是在境外发生的,因此,保险公司是否拥有强大的全球救援网络,能否提供优质高效的贴心服务,对游客来说显得至关重要。通常,消费者在购买出国旅游意外保险时,会将出境日作为保障的起始日期,返程入境日作为保障结束日期,这样的保险生效期限最经济。但境外出游的变数较多,最常见的是由于签证办理不顺利延误出行时间,甚至被迫取消出行计划,所以有些人会购买较长的保险期限,希望以防万一。对此,专家建议,只要是保险尚未生效,都可以亲自到保险公司,或以快递资料的方式进行保障期限的变更。如果消费者是在网上购买的出国旅游意外保险,有些公司已经提供变更保险期限的功能,则最为省时便捷。旅游者在旅游期间一旦发生旅游意外险赔偿范围指定的意外,将视具体情况,按规定得到全数、半数或部分保险金额。旅游意外险赔偿范围主要包括:1、人身伤亡、急性病死亡引起的赔偿;2、受伤和急性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3、死亡处理或遗体遣返所需的费用;4、旅游者所携带的行李物品丢失、损坏或被盗所需的赔偿;5、引起的赔偿。按照旅游意外保险赔偿金额的基本标准,对入境旅游、出境旅游及国内旅游分别有具体规定;6、旅行社为国内旅游者在中国境内旅游办理保险时,每位旅游者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万元;为入境旅游的外国人、出境旅游的中国人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时每位旅游者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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